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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报告摘要1998-03-27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 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公司简况
    1、公司中文名称: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SHINING METALS GROUP INC.简称SMG
    2、法定代表人:张健
    3、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邮政编码:519015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计财部
       联系电话:(0756)3338333转8962、8963
       传    真:(0756)3338123
       联系人:陈  飞   祁援朝
    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有色鑫光
       股票代码:0405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及其构成
       项目                       金额(万元)
    利润总额                       7,529.22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            5,263.71
           其他业务利润            2,147.43
           投资收益                   25.20
           营业外收支净额             82.00
    (二)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全面摊薄计算:
    项    目          单位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78,592.56   59,423.19   55,563.86
2、净利润             万元    6,272.71    6,567.87    4,414.47
3、总资产             万元  149,477.43  115,999.72   95,205.82
4、股东权益           万元   69,091.75   51,378.04   37,026.38
5、每股收益             元        0.1646      0.3058      0.23
6、每股净资产           元        1.81        2.39        1.94
7、净资产收益率         %        9.08       12.79       11.92
8、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元        1.75        2.33        1.86
     加权平均计算:
       项    目               单位       1997年
    1、每股收益                元        0.1715
    2、每股净资产              元        1.89
    3、净资产收益率            %       10.41
    4、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元        1.82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1、全面摊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
      加权平均股本数=[(214,719,873+42,943,974+103,065,523)*9+380,925,448*3]/12
      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加权平均股本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 /加权平均股本数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  计
期初数    214719873   194122598.59   37526905.12   13113983.75  67411069.31  513780446.02
本期增加  166205575   100980390.00   18818137.32    6272712.44     
  965012.12  286969114.44
本期减少     -       109832073.70       -             -              
     -      109832073.70
期末数    380925448   185270914.89   56345042.44   19386696.19  
68376081.43  690917486.76
    变动原因:
    1、股本变动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送股、配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1)于1997年5月9日以10:2比例实施送红股,公告刊登于1997年5月5日的《证券时报》;(2)于1997年9月1日以10:2.5比例实施配股,公告刊 登于1997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3)于1997年10月29日以10:3.709262比例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刊登于1997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 》。
    2、资本公积:(1)增加的原因是溢价配股收入100,980,390.00元。(2)减少的原因是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3,065,523元及送、配、转增 股本的发行费支出6,766,550.70元。
    3、盈余公积:计提。
    4、未分配利润:效益增加。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情况
   填报日期为1997年12月31日                单位:股
   项   目          
    期初数        送股         配股    公积金转增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12,348,984  22,469,794   2,265,733  50,848,236  187,932,747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38,721,050   7,744,210       —     17,235,182   63,700,442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3,627,934  14,725,584   2,265,733  33,613,054  124,232,305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48,670,889   9,734,174              21,663,968   80,069,031
3、内部职工股
4、法人股转配                     
                            1,820,344     675,213    2,495,55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61,019,873  32,203,968   4,086,077  73,187,417  270,497,335
二、已流通股份
1、普通股         
   53,700,000  10,740,006  16,110,001  29,878,106  110,428,11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53,700,000  10,740,006  16,110,001  29,878,106  110,428,113
三、股份总数     
  214,719,873  42,943,974  20,196,078 103,065,523  380,925,448
    (二)股东情况: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70028户,其中法人股股东68 名;社会公众股股东69960名。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85,232,832    22.37
    2  中国有色金属贸易集团总公司   63,700,442    16.72
    3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公司         15,530,763     4.07
    4  青海铝厂                     14,139,732     3.71
    5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12,424,610     3.26
    6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11,044,097     2.89
    7  山西铝厂                      5,313,504     1.39
    8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4,997,025     1.31
    9  兰州连城铝厂                  4,935,334     1.29
    10 中国有色金属财务公司          3,783,756     0.99
    其中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贸易集团公司、青海铝厂、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山西铝厂、铜陵有色金属公司、兰州连城铝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有关联关系,隶属同一主 管部门, 即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四)持股10%(含10%)以上法人股东情况简介:
    (1)股东名称: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汉京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二、三类计划商品的出口,国家批准的三类商品的进口,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易货,转口,来料加工;兼营: 自营进口商品及产品的国内销售。
    所持股份无质押;
    (2)股东名称:中国有色金属贸易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陈胜年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矿产品、合金产品计划内的供应和计划外的 销售及进出口、委托代理、技术进出口、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转口贸易,燃料油销售; 兼营化工原料、钢材、汽车销售;
    所持股份无质押。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吴建常  名誉董事长             0              0
      张  健  董事长                 0              0
      李云生  副董事长          10,000         20,563
      崔贵生  执行董事、总经理  15,000         30,845
      张树强  董事               7,000         14,394
      张振生  董事              10,000         20,563
      尹荆山  董事               5,000         10,281
      党五喜  董事               2,000          4,112
      张台顺  董事              10,000         20,563
      殷毓符  董事                   0              0
      林玉琼  董事               5,000         10,281
      曾维伦  董事               5,000         10,281
      李吉水  董事                   0              0
      彭卜刚  董事                   0              0
      王  刚  董事                   0              0
      吴伟成  董事                   0              0
      黄其明  董事                   0              0
      梁学兵  董事                   0              0
      丁太义  董事会秘书长       5,000         10,281
      刘昌桂  监事会召集人       2,000          4,112
      古干权  监事               5,000         10,281
      刘树芬  监事               3,000          6,169
      马修成  监事               5,000         10,281
      钱荣华  监事                   0              0
      周德敏  监事                   0              0
    注:持股变动原因是因为公司本年度实施了送红股、配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
    四、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997年度以6元/股的价格配股,共配20,196,078股,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11,517万元。按照配股说明书的资金用途应全部投入 本公司控股51%的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五万千瓦的火电厂,进行坑口发电,解决长期以来西北电网供电不足导致公司电解铝生产线经常停电,影响正常生产,保证公司整体利润的增长。
    自备电厂建设项目至1997年底已完成了主厂房和冷却塔地基处理试桩和冷却塔地基灰土挤密桩,主厂房地基的深孔注夯灰土挤密桩完成了 三分之二,已完成土建工程2794万元,完成主机和辅机等设备定货6,000 万元,已到设备300余(套)。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00万元,其余4,717万 元暂时作为公司流动资金随工程进展逐步投入。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项目比原计划推迟半年至一年,主 要是因为地质结构较复杂, 基础处理较困难。
    五、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
    1、本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两次。
    公司于1997年4月21日上午在珠海市金怡酒店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 会,出席会议代表18人,代表股份130,317,859股,占总股本的60.69%。 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1)199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6年度财务报告;
    4)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0:2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授权董事会于红股实施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5)1997年度配股预案:以1996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3 股,配股价每股4-7元,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并 于配股实施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公司于1997年9月20日在珠海市金怡酒店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代表24人,代表股份161,653,628股,占总股份的62.72%。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聘请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7年度审计机构。
    (2)本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三次。
    公司于1997年3月18日在珠海市金怡酒店召开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 议:
    1)1996年度总经理报告;
    2)1996年度财务报告;
    3)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1997年度配股预案。
    公司于1997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收购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50 %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1997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中期报告;
    2)审议并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四次。
    1997年3月18日,监事会开会审议并通过了1996年度总经理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及1997 年配股预案。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1997年4月21日,监事会开会审议并通过了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997年8月18日,监事会开会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中期报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997年9月20日,监事会开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聘请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为1997年度审计机构预案。
    2、报告期内发生的增资扩股情况
    经1996年度本公司股东大会和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期实施 扩股情况如下:
    (1)于1997年5月9日实施1996年度利润分配,以10:2比例送红股,公 司总股本由214,719,873股增至257, 663,847股;
    (2)于1997年9月1日以10:2.5比例实施配股,公司总股本由257,663,847股增至277,859,925股;
    (3)于1997年10月29日以10:3.709262比例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总股本由277,859,925股,增至380,925,448股。
    3、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变动 。公司董事曾维伦因株州冶炼厂期货业务重大经济损失而涉嫌渎职罪,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4、本年度,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由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为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1995年度审计师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因业务繁多、人手紧张,于1996年底主动请求辞去公司1996年底审计任务(据信德所的辞聘函,其辞聘行为不涉及需向公司股东及债权人说明的不当事情),公司遂 聘请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审。因当时时间紧迫及理解有误,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此事,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到证监部门的严肃批评。公司董事会及时采取补 救措施,于1997年7月7日以公开信的方式向全体股东致以诚恳道歉,并教育和处罚了有关责任者。1997年9月2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追 认了聘请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5、本年度公司出资1,750万元收购了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随后投入828万元作为共同负债,其余50%的股权由日本三菱 化成光电株式会社持有。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彩色电视及终端显示器荧光粉等高科技产品,目前进入试产阶段。
    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6、1997年12月24日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在《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董事会公告,拟收购本公司国有法人股 东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贸易集团公司(原中国有 色金属工业供销运输总公司)持有的“有色鑫光”股票,总计148,933,274股。
    7.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1)关联公司名称及关系
        关联企业名称                       关 联 关 系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的子公司
上海华铜实业有限公司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附
                             属公司
铜川铝厂华顺经销部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
                             附属机构
    (2)关联方交易
    a.1997年度本公司从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分得联营出口的份额如下:
      收入            成本         经营费用       利润
  89,986,168.77   68,716,169.76  8,076,176.16  13,193,822.85
    b.1997年度本公司向上海华铜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铜锭61,899,045.57元;
    c.1997年度本公司向铜川铝厂华顺经销部销售铝锭118,351,434.36元。
    本公司与以上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所有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 围内按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
    8、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九九七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2,727,124.44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6,272,712.44元,合计18,818,137.3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4,467,094.3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68,376,081.43元。为加强现有项目的建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董 事会决定1998年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公司会计报表经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崔松宁、刘家营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珠特会11063审98108号)
    (二)会计报表(见附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除另加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附注1:公司设立说明
    (1)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本公司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44号文批准, 组建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日和三十日,分别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44号文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107号文批准,本 公司吸收合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珠海供销公司资产净值入股。
    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以控股合并方式收购铜川市铝厂及其附属公司—铜川铝厂电子电器公司51%的产权(不包括未使用的土地 使用权、三期扩建工程及其他附属/联营公司与分支机构),并组建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22116329)。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59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万股,每股发行价3.6元。连同原公司内部职工股3,000万股,共计可流通普通股(A股)5,370万股。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155号 上市通知书,本公司可流通普通股(A股)5,370万股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分红方案,并经广东省证监会粤证监函[1997]077号文批准 ,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发布分红送股公告,按分红前总股本214,719,873股,每10股送红股2股,共送红股42,943,974股,分红后总股本为257,663,847股。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62号文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64,415,960股普通股,公司股东实际认购配股为 20,196,078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向公司全体股东转增股本103,065,523股,转增股本后公司累计股本总数为380,925,448股。
    (2)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 册登记,注册号为:19037896-X;公司注册资金为38,0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要有: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农具、化工类的出口和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农具、有色金属的进口(具体商品按经贸部[95]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579号文经营);有色金属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不含金、银)、矿产品、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器材、普通机械、建筑材料、矿山工程车辆、五金、交电、粮油及制品、汽车配件; 技术咨询服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
    就本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而言,本合并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本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基于下列会计政策编制,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厘定。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在本公司内各附属公司的资产净值中所占的权益,少数股东损益系指本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在本公司内各附属公司应分得的利润(或承担的亏损)。
    本公司内各附属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抵销。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货币折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年度内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近似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本位币记帐。决算日,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余额概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记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3)长期投资
    公司对拥有20%以下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0%至50%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拥有50%以上股权的长期投资合并会计报表。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注册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铜川市   1995.8.26   80,000,000   51% 电解铝的生产、销
                                            售、铝系列产品的加
                                          工、销售,汽车运输。
    长期投资的细节在附注9中表述。
    (4)坏帐准备
    决算日,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 类帐项。
    (5)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及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日常核算若以计划成本计价,计价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按各类存货的存销比例分摊计入存货成本与销货成本, 从而将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产品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的细节在附注7 中表述。
    (6)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 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75%
          机器设备                             9.50%
          运输工具                            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19.00%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的细节在附注 10 中表述。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以前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用设备、工程耗用材料及专用物资以及未完工程支出等。本年度在建工程有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三期工程、自备电厂工程、铝型材项目、氟化盐项目工程等,包括建筑成本、设备及机器成本以及在建筑期或安装期内为该等项目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当在建工程交付使用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细节在附注11中表述。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有偿取得有效使用土地的权力,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规定的使用年限(五十年)摊销。
    无形资产的细节在附注12中表述。
    (9)递延资产
    用水用电权费用是指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取得用水用电权而一次性支付的费用,按五年摊销。
    递延资产的细节在附注13中表述。
    (10)税项
    A:流转税
                                                  1997
            税项                          税目            税率
         商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劳务收入                        增值税           17%
         租金收入                        营业税           10%
    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3%计缴。
    B: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按33%计征,另根据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铜证函字(1996)8号 文批复,在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两年内公司所得税实现额内上缴部分,由铜川市财政局返还20%。
    C: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1995)44号文,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按销售额的1‰计缴。
    D:农业发展基金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府发(1990)39号文,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税后利润的5%计缴农业发展基金。
    E:房产税
    房产税系以房产原值的70%计缴,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计 缴,税率为12%。
    F: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系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缴,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缴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00元。
    G:职工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各自代为扣缴。
    (11)利润分配
    公司对本年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各10%后,可供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附注3:货币资金
       项  目          1997.12.31          1996.12.31
       现  金           108,235.57           80,230.25
       银行存款      41,997,431.63       17,983,771.79
       合  计        42,105,667.20       18,064,002.04
    附注4:应收帐款
    本公司应收帐款之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帐龄          金  额     占该帐项金      金  额    占该帐项金
                           额百分比                   额百分比
一年以内   150,319,379.52   55.88%    140,906,925.52  57.02%
一年至二年  67,877,823.62   25.23%     48,500,197.38  24.12%
二年至三年  36,766,762.74   13.67%     46,024,749.36  18.63%
三年以上    14,032,674.53   5.22%         570,866.40   0.23%
           268,996,640.41    100%     247,102,738.66   100%
    关于应收帐款中关联方往来的细节在附注29中表述。
    附注5: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之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帐龄          金  额     占该帐项金      金  额    占该帐项金
                           额百分比                   额百分比
一年以内   221,279,020.43  62.28%    259,175,402.52   86.46%
一年至二年  97,193,318.47  27.36%     15,700,187.62    5.23%
二年至三年  24,968,215.06   7.03%     24,896,858.46    8.31%
三年以上    11,829,358.05   3.33%        ——           ——
           355,269,912.01    100%    299,772,448.60     100%
    其中:占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帐项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金  额          金  额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24,190,870.56   24,190,570.56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32,700,418.60   32,700,418.60
合     计                        56,891,289.16   56,891,289.16
    上述年末余额为改组上市时资产剥离所形成的债权。
    *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供销运输总公司更名而来。
    附注6:预付货款
    本集团预付货款之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帐龄          金  额     占该帐项金      金  额    占该帐项金
                           额百分比                   额百分比
一年以内   5,860,580.56      100%     4,025,849.13     100%
    附注7:存货
    存货明细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原材料        40,354,720.02     37,449,531.80
     委托加工材料     996,815.14        761,568.76
     产成品        77,587,031.77     23,219,698.82
     半成品        34,169,197.31     20,857,755.69
     库存商品      47,637,789.04     32,078,899.73
                  200,745,553.28    114,367,454.80
    存货比上年增加75.53%,原因是:
    (1)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15,000吨电解铝项目投入生产,生产规 模扩大40%,生产过程占用流动资金加大,加之本年铝产品销售市场不理想,期末库存增长。
    (2)本年进出口贸易规模比上年大幅增长近83%,进货量亦相应大 幅增长,期末库存商品较上年增长49%。
    附注8:待摊费用
        类  别        1997.12.31        1996.12.31
     期初进项税额    6,245,319.51      9,032,082.01
     修理费及其他      782,352.04      2,967,257.80
     合  计          7,027,671.55     11,999,339.81
    附注9:长期投资
    本公司长期投资明细列示如下:
     一.债券投资
债券种类        
    面  值  年利率   购入金额    到期日  本期利息 累计应收利息
国库券         
  100,000.00  14%   100,000.00  1997年  14,000.00  33,607.46
电力建设债券 
1,010,000.00 ——  1,010,000.00  2007年    ——        ——
1,110,000.00       1,110,000.00
     二.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
                                                位注册资本比例
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长期    10,000,000.00   3.33%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30年    17,500,000.00   50%
    *系属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日本化成光电株式会社(占50%股权)、广州珠江冶炼厂(占45%股权,以下简称珠冶)、广州经济开发区秀丽实业总公司(占5%股权,以下简称秀丽实业)出资于1996年3月28日成立的中日合资企业,主营荧光粉产品。本公司于1997年5月出资17,500,000.00元收购了珠冶及秀丽实业所持该公司股权。
    三.合并价差15,059,702.19元
    系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收购原铜川市铝厂及其附属公司-铜川铝厂电器公司51%股权时,该公司的评估基准日(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与会计上的产权转让生效日(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资产净值之间 的变动差异。
    附注10: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及其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本年增加        1997.12.31
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建筑物   293,691,225.90    61,441,992.84    355,133,218.74
机器设备     223,340,118.67   117,236,114.71    340,576,233.38
运输设备      11,442,003.11     1,742,904.00     13,184,907.11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71,340.42       678,332.00      4,249,672.42
             532,044,688.10   181,099,343.55    713,144,031.65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56,268,459.41    11,927,153.99    168,195,613.40
机器设备     108,321,992.13    20,715,851.22    129,037,843.35
运输工具       7,409,151.38     2,296,330.50      9,705,481.88
电子及其他设备 1,687,662.16       304,460.93      1,992,123.09
             273,687,265.08    35,243,796.64    308,931,061.72
净  值:     258,357,423.02                     404,212,969.93
    本年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共计179,327,934.22元,包括电解铝三期工程148,216,747.84元,阳极糊项目工程17,101,200.62元,房屋 在建工程7,559,085.27元,其他工程8,222,309.81元。
    固定资产中价值约20,000万元的机器设备及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已被作为短期及中长期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附注1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工程名称     
   预算金额     工程进度 1997.12.31  1996.12.31     资金来源
阳极糊项目工程    
  15000000.00    已结转    ——    17101200.62    金融机构贷款
房屋在建工程       
   5950000.00    已结转    ——     5918279.73    金融机构贷款
热水锅炉工程                     
                 已结转    ——      151952.38    金融机构贷款
自备电厂工程**  
 327790000.00     ——   46161023.49  --募股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铝型材项目工程    
 30000000.00      10%    3495732.58    ——      金融机构贷款
氟化盐项目工程                     
                基本完工  7317313.88 3748020.88   金融机构贷款
电解铝三期工程*  
146800000.00     已结转   8638225.74 54523444.91募股资金、金融
                                                机构贷款及其他
合计                     65612295.69 81505898.52
    *电解铝三期工程项目经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陕经贸(1994)229 号文批准,于一九九五年三月开始筹建,并于一九九六年八月部分机组 试生产。 该项目主体工程于1997年4月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结算, 收尾工程预计尚需投入1600万元,该项目的期初利息资本化金额为6,876,962.87元,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为8,055,000.00元。
    **自备电厂工程于1996年6月动工,原计划1号发电机组于1997年底运行发电,2号发电机组将于1998年上半年投入运行,设计年发电量 为3.25亿度。 因地质结构原因,预计完工日期将推后半年至一年。
    阳极糊项目工程期初利息资本化金额为2,232,000.00元,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为1,674,000.00元。
    房屋在建工程期初利息资本化金额为744,000.00元,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为558,000.00元。
    铝型材项目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为378,000.00元。
    氟化盐项目工程期初利息资本化金额为378,000.00元,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为882,000.00元。
    附注1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以前年度发生额      103,176,846.74        103,176,846.74
   加:本年度发生额       1,722,010.68             ——
   减:以前年度摊销额     4,679,714.36          2,602,004.72
       本年度摊销额       2,077,709.68          2,077,709.64
   年末余额              98,141,433.38         98,497,132.38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概况列示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地址      土地面积    土地评估价值   
摊销年限    已摊销年限
                                            平方米
 1.  铜建国有(95)008   铜川雷家沟    104,090.00  10,958,922.13       
   50           2 

 2.  铜建国有(95)004   铜川河东煤台   14,658.10   1,543,244.14  
   50           2
 3.  铜建国有(95)011   铜川雷家沟     10,223.40   1,076,336.7  
   50           2
 4.  铜建国有(95)013   铜川雷家沟    158,492.00  15,431,616.59 
   50           2
 5.  铜建国有(95)014   铜川柳湾       10,654.14     891,091.32  
   50           2
 6.  铜建国有(95)015   铜川柳湾       30,270.90   2,531,659.39 
   50           2
 7.  铜建国有(95)006   铜川雷家沟      1,525.50     160,584.49  
   50           2
 8.  铜建国有(95)016   铜川雷家沟     15,410.00   1,622,422.93 
   50           2
 9.  铜建国有(95)017   金锁至铝厂      4,000.20     421,132.20  
   50           2
 11. 铜建国有(95)010   铜川雷家沟      5,376.00     523,404.80  
   50           2
 12. 铜建国有(95)018   铜川雷家沟      5,733.36     603,655.81   
   50           2
 13. 铜建国有(95)113   铜川雷家沟      5,625.30     592,356.34  
   50           2
 14.    ——           铜川新区       14,000.00   1,219,407.39  
   50           2
 15. 珠国用(95)0402    珠海            4,942.00  34,773,244.80 
   50           4.75
 16.    ——           铜川雷家沟      5,476.00   1,722,010.68       
   50           0.42
   合     计                                    103,176,846.74
    序号1—14系经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陕国评估(1995)第82号文 确认的评估价值。
    序号15系经珠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珠国资字(1992)13号文确认的评估价值。该宗土地之《国有土地使用证》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由珠海市人民政府补发。
    序号 16 系本年新征购之土地使用权, 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附注13: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种  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用水权费  1,181,577.25      ——      295,396.31    886,182.71
用电权费      ——      3,557,030.00    ——      3,557,030.00
合  计    1,181,577.25  3,557,030.00  295,396.31  4,443,210.94
    附注14: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借款期限        月利率       备注
银行借款           
 191600000.00  242500000.00  半年至1年  7.92‰至10.065‰
其中:抵押         
 185600000.00  214500000.00
      担保            
   6000000.00   28000000.00
      信用           
      ——          ——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46035107.95   15753296.88     半年         7.08‰ 美元外币借
                                                   款,期末外币
                                           金额为USD1896153.27
其中:抵押            
      ——          ——
      担保          
      ——          ——
      信用          
  46035107.95    5753296.88
其他单位借款        
   5000000.00    5000000.00      1年
合  计          
 242635107.95  263253296.88
    附注15:  应付票据
  票据名称            金 额          签发日        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      13,485,766.83     1997.12.4    1998.2.13
    附注16:应付帐款中占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帐项列示如下 :
                               1997.12.31       1996.12.31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2,402,509.42     2,402,509.42
    附注17: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中无占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帐项。
    附注18: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中无占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帐项。
    附注19: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备  注
A  1-2年
其他单位借款   
   850000.00    850000.00    2年        7.56%
B  2-3年    
     ——         ——      ——         ——
C  3-5年
银行借款   
  2800000.00  60000000.00   3-5年   11.7%至12.6%
其中:抵押 
  2800000.00  60000000.00   3-5年   11.7%至12.6%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      21000000.00     5年       —— 委托定向贷款,利率
                                             按三期电解铝项目
                                             收益率计算
其中:担保  
    ——      21000000.00     5年       ——
其他单位借款  
    ——      15000000.00     5年       9.9%
D  5年以上
银行借款   
    ——      20000000.00     7年      14.88%
其中:抵押   
    ——      20000000.00     7年      14.88%
其他单位借款  
33415806.38   28571931.00     ——     —— 主要为补偿贸易借款
                                            (以铝归还贷款)及财
                                            政拨款改为贷款
合    计   
37065806.38  145421931.00     ——    ——
    长期借款比年初数增加292.33%,主要是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借款增加所致。
    附注20: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系铜川市人民政府对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基建及流动资金拨款计113,511,019.00元人民币,其中本年增加拨款计51,011,019.00元人民币。
    附注21:税项
    (1)未交税金
    未交税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增值税          (48,842,908.84)   (19,642,735.14)
     营业税              599,982.94        599,982.94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60,537.71        305,971.16
     企业所得税       17,884,627.70     22,029,585.62
     房产税             (200,000.00)       939,954.94
     土地使用费         (615,126.72)      (359,271.86)
     印花税及其他         48,279.61        372,225.28
                     (33,385,683.02)     3,910,352.94
    未交税金本年变动异常的原因是:本年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各种税项共计44,922,945.02元,主要是铝锭销售 的进项税额未予抵扣而预缴的税金。
    (2)其他未交款
    其他未交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7.12.31          1996.12.31
   教育费附加         708,479.14          454,378.99
   防洪水利建设基金   926,439.86          406,149.98
   农业发展基金          ——             957,987.36
                    1,634,919.00        1,818,516.33
    附注22:股本
                 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   目           
      期初数    送股     配股  公积金转增   小   计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12348984  22469794  2265733 50848236  75583763  187932747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38721050   7744210    ——  17235182  24979392   63700442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3627934  14725584  2265733 33613054  50604371  124232305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2、募集法人股     
     48670889   9734174          21663968   31398142  80069031
3、内部股转配
4、法人股转配         
                         1820344    675213   2495557   249555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61019873  32203968  4086077  73187417 109477462 270497335
二、已流通股份
1、普通股         
     53700000  10740006 16110001  29878106  56728113 11042811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53700000  10740006 16110001  29878106  56728113 110428113
三、股份总数       
    214719873  42943974 20196078 103065523 166205575 380925448
    附注23:资本公积
          项   目                   金  额
        期初数                  194,122,598.59
        本期增加数              100,980,390.00
          其中:股票溢价        100,980,390.00
        本期减少数              109,832,073.70
        期末数                  185,270,914.89
    本年增加之资本公积系公司在1997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62号文批准,以每股价格6元向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股票的溢价收入。
    本年减少之资本公积系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3,065,523元及送、 配、转增股本之发行费支出6,766,550.70元。
    公司于1997年9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议案,共计转增股本103, 065,523股。
    附注24:盈余公积
                项   目                     金  额
        期初数                          37,526,905.12
        本期增加数                      18,818,137.32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6,272,712.44
        公益金                           6,272,712.44
        任意盈余公积                     6,272,712.44
        本期减少数                           ——
        期末数                          56,345,042.44
    本年增加系公司对一九九七年度税后利润提取数。
    附注25:主营业务分行业资料
  行   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铝产品销售 445372973.49 513566017.00 382857327.01 480063367.52  
  62515646.48    33502649.48
进出口贸易 148858926.05 272359604.07 109576563.82 205307768.11
  39282362.23    67051835.96
其中:进口贸易50203030.41 97418504.20  41240958.31  73881242.45  
   8962072.10    23537261.75
出口贸易    98655895.64 174941099.87  68335605.51 131426525.66 
  30320290.16    43514574.21
合    计   594231899.54 785925621.07 492433890.83 685371135.63 
 101798008.71   100554485.44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32.26%主要是进出口贸易额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39.18%主要是进口氧化铝成本上升及电价上 涨导致铝锭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所致。
    附注26:其他业务利润
业务种类                1997年度                1996年度利润数
              收入数     成本数        利润数
房屋租赁    9000000.00     ——       9000000.00    8500000.00
废料销售    6723863.04  5567968.04    1155895.00    1974660.89
合作开发房地产 
             5900000.00     ——      5900000.00      ——
合作开发稀土 5418386.09     ——      5418386.09      ——
代理出口        ——        ——          ——      8663097.79
合    计    27042249.13  5567968.04   21474281.09  19137758.68
    关于房屋租赁、合作开发房地产、合作开发稀土的细节在附注29中表述。
    附注27:投资收益
     项  目  债券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成本法)    合   计
    长期投资  28,700.00         223,280.00        251,980.00
    投资收益比上年减少98.79%主要是本年度公司不再从事短期理财 业务所致。
    附注28:财务费用
     类 别          1997.12.31        1996.12.31
    利息收入        3,708,398.45     6,371,595.68
    减:利息支出   19,115,857.12    22,732,614.49
    汇兑收益            ——            ——
    减:汇兑损失       37,604.69        71,061.60
    其  他            105,326.41       361,863.45
    合  计         15,550,389.77    16,793,943.86
    附注2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名称及关系列示如下:
      关联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内蒙古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的子公司
金怡酒店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子公司
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子公司
广州珠江冶炼厂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子公司
珠海鑫光房地产总公司          本公司主要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华铜实业有限公司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
                              附属公司
铜川铝厂华顺经销部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
                              附属机构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2)关联方交易
    A.1997年度本公司收取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管理费用1,000,000.00元。
    B.1997年度本公司收取金怡酒店租金9,000,000元;
    C.1997年度本公司从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分得联营出口的份额如下:
       收  入         成  本        经营费用         利  润
    89,986,168.77   68,716,169.76  8,076,176.16  13,193,822.85
    D、1997年度本公司参与广州珠江冶炼厂的经营管理并提供资金20,134,703.08元。获得收益5,418,366.09元。
    E、1997年度本公司从珠海鑫光房地产总公司分得合作开发收益5,900,000.00元。
    F、1997年度本公司向上海华铜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铝锭61,899,045.57元,向铜川铝厂华顺经销部销售铝锭118,351,434.36元,向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销售铝锭21,902,148.00元。
    G、1997年度本公司向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内蒙古公司提供资金17,292,580.01元,开发稀土项目,本年度无收益。
    H、1997年度本公司向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建设资金8,280,000.00元,本年度无收益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企业名称                1997.12.31     1996.12.31
   应收帐款:
    上海华铜实业有限公司         18,899,248.46   31,094,427.35
    铜川铝厂华顺经销部           15,458,036.72   20,509,065.11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   57,936,300.25   52,491,369.34
   其他应收款: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32,700,418.60   32,700,418.6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24,190,870.56   24,190,870.56
    广州珠江冶炼厂               20,134,703.08    6,000,000.00
    珠海鑫光房地产总公司         50,770,862.19   55,478,089.59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内蒙古公司 17,292,580.01        ——
    金怡酒店                     22,620,008.50   11,048,635.88
    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            9,467,655.54    8,317,530.57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8,280,000.00        ——
  应付帐款: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       2,402,509.42    2,402,509.42
    (4)1997年度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特殊待遇及有价证券等)总额为人民 币185,136.00元,1996年为人民币159,480.00元。
    附注30:或有负债及财务承诺
    截止至199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可预见的或有负债。
    七、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年4月17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珠海市拱北发展大厦12楼
    2、1996年变更注册日期:1996年6月28日
       1996年变更注册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3、1997年变更注册日期:1997年12月10日
       1997年变更注册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4、工商登记号码:19037896-X
    5、税务登记号码:44040119252393X
    6、公司未流通股票(法人股)的托管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色公司
    7、股票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公司本年度配股主承销商为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9、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珠海市香洲胡湾路252号之一
    八、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章的财务 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 告正本
    4、本年度的《配股说明书》
    5、公司章程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