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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2001-04-03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年度报告正文。
  一、 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ZHUHAI SHINING METALS GROUP INC.
  (英文缩写:SMG)
  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健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飞
  授权代表:刘志勇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电    话:(0756)3338333转8962、8034、8103
  传    真:(0756)3338123
  4、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
  邮 政 编  码:519015
  公司电子信箱:zhxgzq@pub.zhuhai.gd.cn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有色鑫光
  股票代码:0405
  二、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 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利润总额                        -102,233,431.41
  净利润                          -112,195,742.01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6,544,290.51
  主营业务利润                       73,104,334.63
  其它业务利润                        3,117,070.15
  营业利润                         -83,453,535.33
  投资收益                          -3,128,444.58
  补贴收入                              113,319.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15,764,77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27,688.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077,549.47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00            1999(调整前)      1999(调整后)        1998(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655,828,164.00      531,685,043.21    531,685,043.21       361,040,508.74
  净利润     
-112,195,742.01       89,046,542.85     68,001,266.46        30,791,207.50
  总资产     
1,049,509,615.90    1,136,567,034.08  1,131,316,204.63     1,026,619,538.39
  股东权益   
  582,008,929.20      742,823,406.66    694,204,671.21       626,203,404.75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每股收益   
         -0.295               0.234             0.179               0.081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295               0.234             0.179               0.0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每股收益
         -0.253               0.169             0.114               0.072
  每股净资产
           1.528                1.95             1.822               1.64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017                1.76             1.644               1.5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7               0.113             0.113               0.027
  净资产收益率
      -19.277%             11.99%           9.796%              4.9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583%             12.752%          10.30%              4.3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13%              9.219%          6.563%              3.850%
  3、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系列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编报规则第9号》编制)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2.561       11.456       0.192       0.192 
  营业利润         -14.339     -13.078      -0.219    -0.219
  净利润           -19.277     -17.583      -0.295    -0.295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 -16.588      -15.13      -0.253    -0.253
  后的净利润
  4、 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380925448  184985449.23  61797096.95   21187892.54   66496677.03   694204671.2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12195742.01   112195742.01
  期末数  
   380925448  184985449.23  61797096.95   21187892.54 -45699064.98   582008929.20
  变动原因说明:股东权益和未分配利润减少是因为2000年度亏损,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提高坏帐计提比例减少利润61,039,131.81元,核销坏帐10,340,980.60元,诉讼损失15,195,360.95元。
  三、 股东情况
  1、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62499户
  2、 截止2000年末,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期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 
  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48,933,274          39.09   
  2     青海铝厂                          16,767,283           4.4        
  3     珠海经济特区珠光公司              15,530,763           4.07           
  4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12,424,610           3.26           
  5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公司              11,044,097           2.89           
  6     山西铝厂                           5,313,504           1.39           
  7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4,997,025           1.31           
  8     兰州连城铝厂                       4,935,334           1.29           
  9     珠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561,666           0.94           
  10     珠海达盛股份有限公司              3,454,734           0.91           
  说明:1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皆为非上市流通股份,且无关联关系。
  2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国有法人股,且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 股东大会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
  1、2000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0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2000年5月12日在珠海市金怡酒店召开了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0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3、 2000年12月23日在珠海市金怡酒店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0年1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五、 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及在本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原材料、能源类型,公司所属的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是从事稀土分离(处理南方离子型矿)的专业厂家,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居国内稀土行业第四位,南方矿处理能力居全国第一位。
  2、 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产品(含稀有稀土)生产和有色金属贸易。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稀土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资产托管经营。2000年度共实现销售收入6558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7310万元。但受本年度提高坏帐计提比例、核销坏帐损失及诉讼损失等影响,本年度亏损10223万元。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构成表            单位:元  
    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铝产品销售       464,523,128.85   401,774,514.00       62,748,614.85
  稀土产品销售     156,918,372.33   140,179,194.60       16,739,177.73
  进出口贸易        34,386,662.82    35,009,804.33        -623,177.51
  合计             655,828,164.00   576,963,548.93       78,864,615.07
  2 占公司业务收入或利润10%以上的业务情况
  a. 稀土生产经营情况
  全年完成稀土氧化物投入量(REO计)2094吨,比上年减少10.4%;实现工业总产值,不变价14.20亿元,现价1.64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07%和21.77%;实现销售收入1.57亿元,比上年增加16.29%;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流动资金和出口许可证不足全年亏损809万元。
  b. 进出口贸易业务情况
  实际完成贸易出口额847万美元,完成贸易进口额30万美元,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c. 资产托管经营情况
  本年度公司受托经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电解铝厂、炭素厂取得营业利润50,997,289.84元。根据委托经营协议从中提取1,200万元给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并计缴所得税12,869,105.65元后,税后利润为26,128,184.19元。 
  3、 公司主要全资附属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主营稀土产品和销售,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5692万元,亏损809万元。
  2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营彩色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显像管荧光粉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747万元,亏损176万元,按本公司持股比例50%计算,本公司分摊亏损额为88万元。
  3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主营铝锭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实现铝产量52968吨,完成工业总产值48134万元,亏损1140万元,按本公司持股比例27.45%计算,本公司分摊亏损额为313万元。
  4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报告期内基本按计划完成了海天花园基坑支护、基坑土方、挖运和人工挖孔桩基地工程。
  4、 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经营中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1 稀土原材料、氧化铝价格大幅上升,增加了生产成本。
  2 资金紧缺、许可证配额逐年减少和外贸经营环境严峻,影响了公司的进出口贸易。
  3 彩电大战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影响了荧光粉的生产和销售。
  从整体运作来说,本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诉讼官司较多,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核心竞争力急待培育,持续经营能力有待加强。为此,本公司将下大力气盘活现有存量资产,集中资金,发挥本公司在稀土行业的优势,形成稀土开发与应用核心竞争力,早日摆脱困境,具体公司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全面推行以质量、成本、效益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
  2 多方筹集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
  3 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获得更多的出口许可证;要确保贸易长线产品的正常经营,确保优势,同时也要大力开拓新的产品和市场,尤其是加强与股东单位、参股企业的业务往来;另外,还要加强管理和核算,减少失误。
  4 严格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强化技术培训功能,提高稀土和荧光粉产品的合格率和收益率。
  5 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决策中的迅速反应和应变能力。
  6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职工的事业心、归属感,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二)、公司财务状况:
  1、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0年            1999年       增减(%)
  总资产      1,049,509,615.90   1,131,316,204.63   -7.23
  长期负债       17,631,999.47      39,227,971.58   -55.05 
  股东权益      582,008,929.20     694,204,671.21   -16.16 
  主营业务利润   73,104,334.63     118,358,899.25   -38.24
  净利润      -112,195,742.01      68,001,266.46  -264.99
  2、变动的主要原因:
  总资产减少系为提高了坏帐计提比例所致;长期负债减少是为归还了部分长期借款所致;股东权益减少由经营亏损所致;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系为托管利润减少所致;净利润减少是为坏帐计提比例提高增加管理费用所致。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筹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承诺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项目的异同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自备电厂项目                    自备电厂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后归还银行
                                 贷款本金        
                                 补充流动资金
  2 筹集资金的变更情况:
  根据1998年下半年公司董事会关于“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比例调整”的决议(此信息于1998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控股地位的51%下降至27.45%,不再是控股股东,并已按比例足额投入。因此,除已投入的7700万元外,公司从1998年下半年至1999年底,没有对该项目继续投资,其余额3817万元,暂作公司流动资金。根据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该款专项用于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该决议已于2000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3截止报告期末,已使用配股募集资金2266万元,用于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其中用于1999、2000年度各还本1133万元,尚余1551万元。
  (四)、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的变化对公司无影响
  (五)、新年度发展计划:
  2001年度公司计划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针对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于2000年11月21日至26日对本公司1998年以来规范运作和财务情况检查后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运作有待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风险隐患十分突出,持续经营面临重大困难”四大问题,本公司将采取“查清一件、汇报一件、公告一件、处理一件”的办法,对《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审计、审核,逐项落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2、 继续积极推进公司与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的资产重组,并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公司产业结构和主营方向调整,培养新利润增长点。
  3、 做好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的改制工作和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销售工作,逐步壮大稀土产业,力争将稀土产业培育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和稳定的收益来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4、 加强对现有投资项目的管理,积极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确保应有收益如期实现。
  5、 进出口贸易要在保持现有业务量、现有市场基础上,努力开发新产品、新市场和新的贸易方式。
  6、 进一步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7、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凝聚力。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0年1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延长托管中国长城铝业公司资产期限的议案》。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0年4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99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199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99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999年度财务报告》
  《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制度的议案》
  《续聘珠海经济特区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   计机构的预案》
  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0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0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2000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200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经营班子变动的议案》
  《关于董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对珠冶的债权投入转为公司对珠冶的长期股权投资》
  《聘任孔和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为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申请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 保》
  2、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本年度没有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任     期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年报酬
  张  健     男     59      董事长          三年             0        0      
  王宝林     男     55    副董事长          三年             0        0          
  李大荣     男     40   董事、总裁         三年         14394    14394     54456
  刘才明     男     39      董事            三年             0        0          
  王  宏     男     42      董事            三年             0        0          
  谢亚衡     男     43      董事            三年             0        0          
  陈飞       男     41    董事、副总载      三年            
                         董事会秘书                         0        0     52056
  梁学兵     男     43      董事            三年             0        0          
  方国全     男     58      董事            三年             0        0          
  李国林     男     49      董事            三年             0        0          
  黄建国     男     53      董事            三年             0        0          
  刘昌桂     男     38    监事会召集人      三年          4112     4112          
  马修成     男     53      监事            三年         10281    10281     50274 
  陈运兴     男     39      监事            三年             0        0          
  劳卫中     女     46      监事            三年             0        0          
  钱荣华     男     57      监事            三年             0        0          
  周德敏     女     56      监事            三年             0        0          
  许其林     男     58    党委书记、
                          副总裁           三年          2056     2056    55848
  王新宾     男     41     副总裁           三年             0        0    48016
  孔和平     男     50    财务总监          三年             0        0
  王继民     男     42    总裁助理          三年             0        0    45936
  蒙宏祝     男     39    总裁助理          三年             0        0    48096
  (1)年度报酬总额及年度报酬区间
  年度报酬总额:354682元
  年度报酬区间:55000元—60000元        1人
               50000元—55000元        3人
               45000元—50000元        3人
  (2)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名单
  董事:张健、王宝林、刘才明、王宏、谢亚衡、梁学兵、方国全、李国林、黄建国   
  监事:刘昌桂、钱荣华、周德敏、劳卫中、陈运兴 
  高级管理人员:孔和平   
  (3)报告期内李德国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李大荣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古干权先生因工作变动、刘树芬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陈运兴先生、劳卫中女士当选为新的监事。
  (4)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李德国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聘李大荣先生任公司总裁;经总裁提名,聘许其林先生、陈飞先生、王新宾先生任公司副总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经总裁提名,聘孔和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公司员工情况
  公司现有员工1340人,其中生产业务人员987人,工程技术人员298人,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55人。
  (八)、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 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为-112,195,742.0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496,667.0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5,699,064.98元。本公司拟定分配方案为:本年度经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上述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1年度利润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首先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若有剩余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分配形式以派发现金或送红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其中派发现金占股利分配的比例在30%以上。
  具体分配方案届时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六、 监事会报告
  1、 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三次会议:
  1. 第一次会议于2000年4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99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999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坏帐损失处理制度的议案》
  《199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更换监事的预案》,同意古干权、刘树芬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并推荐陈运兴先生、劳卫中女士为新的监事侯选人。
  2. 第二次会议于2000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3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和报告摘要》。
  2、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及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了监督权,监事会认为:
  1. 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比较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程序合法。
  4.公司收购、托管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监事会建议公司为体现谨慎原则,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花大力气催收巨额欠款;尽快明确公司主营业务,稳定收入来源;积极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努力使公司走出困境。
  七、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有色公司)与本公司借款纠纷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铜中法经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令:有色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无效;本公司应归还人民币41503500元给有色公司。2000年3月9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制裁决定书(2000)铜中法经初第5-2号决定:收缴本公司约定支付给有色公司的利息人民币7552481.06元,并对本公司罚款10621950.02元。本公司对该制裁不服,适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并于8月9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皖经他字第18号复议决定书。该决定:维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铜中经初第5-2号民事制裁决定书。本公司对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铜中法经初第5号民事判决书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皖经他字第18号复议决定书均不服,决定近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上述事项曾在2000年8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截止报告期末,此案正处于执行程序。对本金及追缴利息、罚款部分,本公司正于有色公司及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协商,妥善处理。
  2.1994年10月26日,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与本公司签订了250万美元垫款协议,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8.5%,到期后一次性还清本息,逾期按月万分之三计罚息。本公司收到此款后,先后向华夏证券偿付人民币500万元及20万美元,后未再偿付欠款本息。华夏证券因此于98年9月2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98年12月11日,双方达成和解,并根据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一中经初字第1124号调解书,本公司应于98年12月17日前归还华夏证券829,650.59美元,逾期按法律规定支付罚息。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对99年7月1日和99年11月1日两笔款项未予履行,华夏证券就此已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事项已在2001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3.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前称香港友联银行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担保纠纷案
  2000年12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受理了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行亚洲)诉本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并向本公司发出传讯令状。工行亚洲在索偿申请书中称:1997年5月26日本公司向工行亚洲签署担保书,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同意及担保向工行亚洲清偿全部由工行亚洲向借款人(金光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之一切借款及银行授信等债务,本公司负责之最高款额为美金300万元整连利息及一切有关借款人及该担保书而令工行亚洲招致之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等。截止2000年9月18日,借款人(金光国际有限公司)欠工行亚洲本金及利息为美金2,988,646.79元整,现工行亚洲诉请本公司履行担保之责任。
  按香港法律有关规定,此案正在诉讼之中。上述事项已在2001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4.债务人白山市浑江铝厂破产案
  至2000年11月30日,本公司对吉林省白山市浑江铝厂拥有债权人民币10,710,637.38元(其中货款5,070,556.25元,利息为5,640,081.13元,由于债务人严重资不抵债,无支付能力,2000年10月8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并向本公司送达了(2000)白山经破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白山市浑江铝厂现有资产55,690万元,资产损失33,460万元,负债总额66,066万元,该厂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宣告债务人白山市浑江铝厂破产。本公司在收到白山市中院申报债权通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了债权,并委派代理人参加了2001年元月14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述事项已在2001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2、 上年已披露但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曾披露:“济南福星实业发展公司与本公司委托进口汽车纠纷案和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与本公司款项担保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终审判决本公司败诉。本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于1999年5月2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诉请求,提请该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本报告期内,2000年6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0)高经监字第290号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上述事项曾在2000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中披露。
  2000年12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高经再终字第29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1)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3)中经初字第91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济南福星实业发展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无效;济南福星发展公司与本公司、北京市富亿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合同补充协议无效;(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济南福星实业发展公司人民币10697957元并支付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自1993年6月19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正积极与济南福星实业发展公司及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损失。
  (二)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有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变更情况
  经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意李德国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补选李大荣任公司董事职务。2000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告。
  经公司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通过,同意李德国的辞职申请,不再担任总裁职务,同意丁太义的辞职申请,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聘李大荣任公司总裁;经总裁提名,聘许其林、陈飞、王新宾任副总裁。2000年1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公告。
  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通过,经总裁提名,聘孔和平任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公告。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董事会秘书更换情况。
  (四)报告期内收购资产事项。
  公司于1997年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接收资产、承担负债、安排人员”方式,兼并了广州珠江冶炼厂。2000年9月25日,国家财政部核准注销了珠冶的国有产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对珠冶的债权投入转为公司对珠冶的长期股权投资。决议刊登在2000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五)关联交易情况
  1.2000年本公司收取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管理费用400,000.00元。
  2.2000年本公司收取金怡酒店租金2,500,000.00元。
  3.2000年本公司受托经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电解厂、炭素厂取得营业利润50,997,289.84元,根据委托经营协议从中提取1,200万元给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并计缴所得税12,869,105.65元后,税后利润为26,128,184.19元;另电解厂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氧化铝由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氧化铝厂按其生产氧化铝的制造成本作价供应。
  4.公司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金额228万元人民币(广州市黄埔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的担保,期限为2000年12月6日至2001年8月6日;另为其授信额度2,050万元人民币(中国银行黄埔支行)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
  5.公司为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提供贷款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农行黄埔联社)的担保,期限为2000年12月12日至2001年10月11日。
  6.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用固定资产作抵押,由本公司向银行贷款1,250万元人民币。
  7.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贷款664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8.珠海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土地作抵押,由本公司向平安信托投资公司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尚有借款本金1,700万元人民币。
  (六)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三分开完成情况:
  公司董事长由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健兼任。公司相对控股股东已做到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三分开”。
  1、 人员方面: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人员等设置均属专职,未有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情况。公司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是独立的。
  2、 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系统、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采购及营销系统。
  3、 财务方面:公司财务完全独立,具备独立的财务部门和核算体系,具有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依法纳税。 
  (七)托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分别于2000年1月25日和2000年2月27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0年1月27日和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该协议约定:本公司将1999年委托经营管理的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电解铝厂和炭素厂的托管期限延长,时间从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取得的经营收益(税前利润),提取1200万元上交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其余为本公司所有;如税前利润不够1200万元或发生经营亏损,本公司将按60%比例分享利润或亏损。经审计,2000年度公司托管营业利润为50,997,289.84元,扣除提取给中国长城铝业公司1200万元并计缴12,869,105.65元所得税后,2000年度托管税后利润为26,128,184.19元。
  (八)根据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珠海经济特区嘉信达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工作。鉴于:珠海经济特区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与另外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已按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合并成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且已注销的三家事务所原有业务由新成立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经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珠海经济特区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0年度的审计机构。本决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重大合同(担保)情况。
  1、公司为中国有色进出口珠海公司提供贷款金额10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珠海支行)担保,保证期限为1999年9月24日至2002年9月24日。并为其进出口结算授信额度300万美元(建设银行珠海分行)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2000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6日。
  2、 公司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金额228万元(广州市黄浦农村合作社联合社)担保,期限为2000年4月6日至2000年12月6日 。并为其授信额度2050万元(中国银行黄浦支行)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
  3、 公司对广州丰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提票人、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作为承兑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各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
  (十)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名称和股票简称。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2000年6月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于2000年6月1日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2000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托管资产”经营利润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调减本公司1999年度和2000年中期净利润的公告。
  2000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转配股上市的公告。
  八、 财务会计报告
  1、 审计报告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艳、凌运良对本公司报告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01]第060号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0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0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凌运良
      中国·北京                       报告日期:2001年3月23日
  2、 会计报表(见附表)
  3、 会计报表附注(除另加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公司简介
  (1)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44号文批准,组建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日和三十日,分别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44号文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107号文批准,公司吸收合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珠海供销公司资产净值入股。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59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万股,每股发行价3.6元。连同原公司内部职工股3,000万股,共计可流通普通股(A股)5,370万股。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155号上市通知书,本公司可流通普通股(A股)5,370万股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九九六年度分红方案,并经广东省证监会粤证监函[1997]077号文批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发布分红送股公告,按分红前总股本214,719,873股,每10股送红股2股,共送红股42,943,974股,分红后总股本为257,663,847股。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 62号文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64,415,960股普通股,公司股东实际认购配股为20,196,078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向公司全体股东转增股本103,065,523股,转增股本后公司累计股本总数为380,925,448股。
  (2)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册登记,注册号为:19037896-X;公司注册资金为38,09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有: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农具、化工类的出口和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农具、有色金属的进口(具体商品按经贸部[95]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579号文经营);有色金属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不含金、银)、矿产品、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器材、普通机械、建筑材料、矿山工程车辆、五金、交电、粮油及制品、汽车配件;技术咨询服务。
  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
  公司于1999年8月25日与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将其所属的电解厂和炭素厂二块经营性资产委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期限为6个月,从1999年7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托管期间,在被托管资产的经营损益(税前)中提取800万元归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有,其余归公司所有。
  公司于2000年1月25日与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续签委托经营协议,将期限延至2000年12月31日止。托管期间,在被托管资产的经营损益(税前)中提取1200万元归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有,其余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制,以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按照当月1日国家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月份终了,对外币账户余额按月末国家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进行调整,其差额依据相关业务性质予以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7、坏账核算方法
  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1999年度以前(含1999年度)坏账准备按年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之和的15%计提;2000年度,公司对欠款单位的财务状况及账龄结构作了进一步分析,并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到27%。
  坏账确认的标准
  (1)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账款。
  (2) 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报董事会批准后可以列作坏账。
  8、存货核算方法
  (1)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在建开发产品(房地产)及低值易耗品等。
  (2)取得存货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和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4)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年末,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账。凡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含50%)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凡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凡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的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按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物品。
  (2)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3)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值,估计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值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4)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4.75
  机器设备             10                  9.50
  运输工具              5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19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与在建工程项目有关的借款资金的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予以资本化;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为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
  12、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公司无形资产是指依法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直线法按规定的使用年限(五十年)摊销。
  13、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均按五年平均摊销。
  14、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或产品,公司已将商品或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或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以劳务已经提供并收款或取得收款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15、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6、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的合并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按财政部制定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有关要求编制,各公司之间的重大方面交易及往来均已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予以抵消。
  其中:对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比例合并方式。
  三、税项
  1、增值税:适用17%的税率,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5%计征;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7%和3%计征缴纳;
  4、所得税:公司本部按珠海经济特区有关规定,所得税率为15%,托管资产部分实现的经营利润按托管地所得税率33%计提所得税,外地公司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计缴,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计缴,税率为12%;
  6、其他各税: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照章缴纳。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公 司 名 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投资额    拥有权益比例
  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    
  广东省广州市  30,813,000.00   稀土产品制造  99,653,719.99    100%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47,000,000.00    荧光粉生产   23,500,000.00     50%
  五、会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现  金             191,280.50      159,209.15
  银行存款        45,796,479.37    6,750,115.81
  其他货币资金         4,458.09        5,343.53
  合  计          45,992,217.96    6,914,668.49
  2、应收票据
                      期初数                     期末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100,986,000.00    100    100,000,000.00     100
  合  计    100,986,000.00    100    100,000,000.00     100
  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出票方明细列示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  额           备  注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2000.12.27    2001.6.27    10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合    计                                      100,000,000.00 
  说明:应收票据期末数100,000,000.00元,内容为1999年-2000年托管资产实现的部分托管利润4,311万元及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承担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欠付本公司的债务5,689万元。
  3、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一年以内      99,818,415.42   55.18%    14,972,762.31    73,414,000.22
  一年至二年    13,416,011.73    7.42%     2,012,401.76    40,607,081.89
  二年至三年    32,252,098.13   17.83%     4,837,814.72    12,217,308.47
  三年以上      35,412,591.65   19.57%     5,311,888.74    65,164,524.98
  合 计        180,899,116.93    100%     27,134,867.53   191,402,915.56
续上表:
                              期  末  数        
  账 龄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38.36%     19,821,780.06
  一年至二年        21.21%     10,963,912.11
  二年至三年         6.38%      3,298,673.29
  三年以上          34.05%     17,594,421.74 
  合 计              100%      51,678,787.20 
  (2)本项目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单位的欠款。
  (3)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欠款前5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中国有色进出口珠海公司      29,059,585.06   1997-2000年    往来款
  珠海鑫林金属有限公司        20,659,697.56   1998-2000年    往来款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9,797,289.84   1999-2000年    托管利润
  陕西资源开发公司             7,347,965.33   1998-2000年    往来款
  陕西鑫安工贸公司             6,631,033.41      2000年       往来款
  4、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一年以内     151,184,755.69   40.70%    22,300,281.11    70,538,457.09
  一年至二年   108,549,477.79   29.22%    16,282,421.67   128,492,625.73
  二年至三年    78,974,036.33   21.26%     9,801,183.63    87,782,582.62
  三年以上      32,794,070.30    8.82%     5,474,110.55   119,100,656.18
  合 计        371,502,340.11    100%     53,857,996.96   405,914,321.62
续上表:
                             期  末  数  
  账 龄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17.38%     19,045,383.41
  一年至二年       31.65%     34,693,008.95
  二年至三年       21.63%     23,701,297.31
  三年以上         29.34%     32,157,177.17 
  合 计             100%     109,596,866.84 
   (2)本项目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单位的欠款。
  (3)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欠款前5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     150,395,240.18    96-2000年   改组上市时资产剥离形                                                                                                                                                                                         
                                                              成的债权及往来款
  珠海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376,406.11      96-99年   合作开发房地产
  金怡酒店                    42,589,091.25    97-2000年   租金及往来款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珠海公司  29,473,713.36    97-2000年   往来款
  东方有色有限公司            21,002,816.71       1999年    转让海天花园土地款
  5、预付账款
  (1)账龄分析
                       期初数                期末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688,216.45    100%    3,148,388.02    64.73%
  一至二年       ——         ——     1,715,203.22    35.27%
  合  计      2,688,216.45    100%    4,863,591.24     100%
  (2)本项目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单位的欠款。
  (3)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欠款前5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揭西县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1,843,230.00     2000年      购货款
  梅县梅荷矿产经营部        522,187.33     2000年      购货款
  赣州南方稀土矿冶
  有限责任公司              397,992.14     2000年      购货款
  广州名绅贸易公司          376,000.00     2000年      购货款
  平远稀土矿                339,436.26     2000年      购货款
  6、存货
                             期初数                       期末数           
  类   别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7,233,065.47     ——       11,870,041.02      ——
  产成品            46,840,305.30     ——       61,709,022.86      ——
  半成品               707,817.78     ——            ——          ——
  在产品            13,862,273.26     ——       11,014,539.07      ——
  在途材料              13,432.57     ——            ——          ——
  材料成本差异       -188,736.46     ——        -101,173.37      ——
  低值易耗品           764,747.50     ——          839,959.64      ——
     库存商品       43,940,812.47     ——       11,003,492.37      ——  
  合  计           113,173,717.89     ——       96,335,881.59      ——  
  7、待摊费用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期初进项税额      915,074.07       ——      915,074.07      ——
  其  他            100,000.00       ——      100,000.00      ——
  合  计          1,015,074.07       ——    1,015,074.07      ——
  8、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存货损失        1,473,682.89  42,869,884.49     ——     44,343,567.38
  应收款损失          ——       1,227,015.46     ——      1,227,015.46
  其  他             16,101.00       ——         ——         16,101.00
  合  计          1,489,783.89  44,096,899.95     ——     45,586,683.84
  本项目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本年度将账存三年以上的库存商品42,869,884.49元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查明原因并报经批准以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9、长期投资
  (1)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133,381,866.51     ——       3,128,444.58    130,253,421.93
  合  计         133,381,866.51     ——       3,128,444.58   130,253,421.93
  (2)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起止期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减值准备
                                                    注册资本比例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95年起长期   107,539,762.83     27.45%         ——
  珠海东方海天
  置业有限公司          99年起        25,842,103.68        20%         ——
  合  计                             133,381,866.51        ——
  公司未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原因如下:
  (1) 对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2) 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所经营开发的海天花园项目,正处于建设期,进度正常。
  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原值:
                   期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房屋建筑物    180,669,259.05    198,549.64    16,649,469.94   164,218,338.75
  机器设备      103,971,596.47     97,315.49        ——        104,068,911.96
  运输工具        4,006,211.16    314,175.00        ——          4,320,386.16
  电子及其他设备  6,553,948.83    353,838.33        13,780.00     6,894,007.16
  合  计        295,201,015.51    963,878.46    16,663,249.94   279,501,644.03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36,800,335.25  6,261,293.08     1,930,240.76    41,131,387.57
  机器设备       30,890,401.49  6,776,070.05         ——        37,666,471.54
  运输工具        2,922,613.06    314,146.11         ——         3,236,759.17
  电子及其他设备  3,789,822.18  3,099,432.46        12,861.00     6,876,393.64
  合  计         74,403,171.98 16,450,941.70     1,943,101.76    88,911,011.92
  净值:         220,797,843.53                                  190,590,632.11
  说明:(1)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转出职工房改房。
  (2)固定资产中有原值91,497,336.11元、净值57,882,056.48元的房屋建筑物已被用作借款的抵押物。
  (3)房屋建筑物中有澳门富豪花园11楼A、C、D、F四层房产(账面原值1,200万,净值1,160万),该房产从澳门珠光(集团)有限公司购入,虽根据双方协议,公司已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但由于澳门政府对购房办证的手续规定繁杂,需要相当的时间,至报告日,房产证尚在办理之中。
  11、在建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数    期末数    资产来源  工程进度
  珠江冶炼厂草酸母液工程
  ——    190,451.24       ——          ——     190,451.24  上级拨款   未完工
  珠江冶炼厂污水处理工程
  ——    160,607.59       ——          ——     160,607.59  上级拨款   未完工
  珠江光电办公楼        
  ——      4,000.00       ——          ——       4,000.00   自筹     设计阶段
  合    计              
  ——    355,058.83       ——          ——     355,058.83 
  12、无形资产
  类  别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期末数  
  珠海土地使用权  
 34,773,244.80    29,332,683.40    ——      ——      709,639.66    28,623,043.74
  广州土地使用权  
  3,098,249.16     2,134,360.34  888,940.00  ——       74,721.00     2,948,579.34 
  合  计          
 37,871,493.96    31,467,043.74  888,940.00  ——      784,360.66    31,571,623.08
  本项目中,广州土地使用权新增部分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购入的土地,至报告日,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珠海土地使用权已被用作借款的抵押物。
  13、开办费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
  司筹建及试运转支出    7,022,699.86      ——     1,879,250.07    5,143,449.79 
  合  计                7,022,699.86      ——     1,879,250.07    5,143,449.79 
  14、长期待摊费用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    913,665.76     ——     40,126.32    873,539.44
  公司用水、用电权
  15、其他长期资产
      类   别                  期初数             期末数  
  珠江冶炼厂特种储备物资      979,482.42         979,482.42
  16、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抵押借款         56,100,000.00          88,123,455.68
  担保借款         84,324,727.56          26,930,000.00
  信用借款         38,140,859.21          64,161,674.28 
  合  计          178,565,586.77         179,215,129.96 
  其中逾期借款为94,197,333.18元,明细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                逾期金额       贷款条件        逾期原因 
  珠海市建行国际业务部      4,600,000.00       抵押        资金周转困难
  珠海市商业银行            5,400,000.00       担保        资金周转困难
  深圳市交行营业部         33,650,000.00       信用        资金周转困难
  平安信托投资公司         17,000,000.00       抵押        资金周转困难
  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8,334,876.92       担保        资金周转困难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2,739,000.58       信用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       12,473,455.68       抵押        资金周转困难
  17、应付票据
  期初余额1,000,000.00元,期末余额为0。
  18、应付账款
  期初余额67,054,879.26元,期末余额59,920,147.03。
  本项目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9、预收账款
  期初余额3,845,465.16元,期末余额33,500,493.08元。
  本项目变化较大的原因是预收货款。
  本项目无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0、应付股利
  主要投资者                  欠付金额            欠付原因  
  青海铝厂                   1,359,150.00       资金周转困难
  山西铝厂                     549,078.75       资金周转困难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             451,208.33       资金周转困难
  珠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68,050.00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     391,000.00       资金周转困难
  其他法人股股东             2,318,889.58       资金周转困难
  合   计                    5,437,376.66 
  21、应交税金
  税  种                   期初数                期末数  
  增值税                6,635,817.29           1,696,356.90 
  企业所得税           49,240,308.79          27,204,406.18
  房产税                  689,493.48           2,291,305.98
  契  税                1,162,320.00           1,162,320.00
  营业税                  599,982.94           1,284,183.34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6,932.74 
  合  计               58,327,922.50          34,515,505.14 
  22、其他应交款
  期初余额702,866.63元,期末余额674,511.19元。
  23、其他应付款
  期初余额64,065,583.59元,期末余额114,475,442.11元。
  本项目中欠持有本公司39.09%股份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款项11,790,000.00元,性质为其代本公司还借款。
  24、预提费用  
  类   别              期初数                期末数  
  借款利息          4,970,606.85          6,811,136.01          
  2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债 权 人        
     金  额         到期日      年利率                  备   注  
  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9,790,000.00   2001年9月20日   免息    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时,由广州珠江冶炼厂转入
  26、长期借款
           借款单位             金 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19,580,000.00     6年      免息    兼并广州珠江冶炼厂
   本项目借款总计4,895万元,从1999年至2003年,每年9月20日约定归还本金979万元,如未按期足额归还贷款,借款单位对尚欠部分贷款按当期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计算复息和罚息。至2000年12月31日止,已按期归还1,958万元,尚欠2,937万元,其中979万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7、应付债券
  债券名称              面 值      发行日期     发行金额  债券期限  本期应计利息 本期已付利息  期末应付利息
  珠江冶炼厂厂内债券 1,920,400.00  1989.3.10  4,000,000.00   5年    138,418.00   138,418.00        ——
  28、住房周转金
  期初余额6,778,241.25元,期末余额-8,592,048.20元。
  本项目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珠江冶炼厂的职工房改亏损14,719,229.18元转入本项目。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在2001年1月1日取消“住房周转金”科目,期末余额-8,592,048.20元在2001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9、其他长期负债
  类  别               期初数             期末数  
  特种储备金         979,482.41          979,482.41
  专项应付款         114,783.42        3,709,075.76 
  合  计           1,094,265.83        4,688,558.17 
  专项应付款增加主要是由于珠江冶炼厂收到广东省重化工业厅、广东省财政厅的项目拨款3,000,000.00元及广州市环保局的排污费补助270,000.00元。
  30、股本
  项    目                     期末数
  一、尚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8,999,473.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8,999,473.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80,069,031.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151,428,831.00
     其中:转配股          2,495,557.00
   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70,497,335.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10,428,113.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0,428,113.00
  三、股份总数            380,925,448.00
  公司股本2000年度未发生变化。
  31、资本公积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74,552,134.59      ——         ——       74,552,134.59
  资产评估增值    110,433,314.64      ——         ——       110,433,314.64 
  合  计          184,985,449.23       ——        ——      184,985,449.23 
  32、盈余公积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提取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1,187,892.54         ——          ——     21,187,892.54
  法定公益金      21,187,892.54         ——          ——     21,187,892.54
  任意盈余公积    19,421,311.87         ——          ——     19,421,311.87 
  合  计          61,797,096.95         ——          ——     61,797,096.95 
  本项目期初数较上年期末数减少14,585,620.63元,是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减未分配利润48,618,735.45元(详见“未分配利润”注释),则相应调减盈余公积(公司按30%提取“三金”)14,585,620.63元。
  33、未分配利润
 1999年年报      本年度对以前年度    2000年年报      2000年度        2000年报
  年末数           损益调整数         年初数       实现净利润        年末数    
100,529,791.85  -34,033,114.82   66,496,677.03  -112,195,742.01  -45,699,064.98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如下:
  (1) 2000年3月,根据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陵中院”)民事制裁决定书(2000)铜中法经初第5-2号决定,就本公司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借款纠纷案,判决借款合同无效,收缴本公司利息7,552,481.06元,其中1999年度以前(含1999年度)的利息支出数为7,031,620.30元;另铜陵中院判决之前,本公司已支付给铜陵有色利息3,730,292.35元尚未处理。该事项共调减以前年度损益10,761,912.65元。
  (2) 本年度经公司查核,原由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以前年度支付给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债务利息9,463,414.02元应由本公司承担,予以转回。
  (3) 补计华夏证券公司债务利息5,232,364.54元属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补入账。
  (4) 补计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债务利息1,220,336.98元及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债务利息3,116,213.93元,是由于利率变化及复息、罚息,造成公司以前年度计提利息数不足。
  (5) 托管资产经营利润补缴所得税14,475,928.77元。1999年度对托管资产的经营利润按15%计提所得税,但根据托管资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收文书,应按33%征收所得税,公司2000年度对此进行了追溯调整。
  (6) 其他调整事项调减以前年度利润4,348,564.56元,包括根据审计署审查意见补计历年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
  以上调整事项共计调减未分配利润48,618,735.45元,相应盈余公积调减14,585,620.63元(公司按30%提取“三金”)。
  34、其他业务利润
  业务种类                               本   年                      上   年
                          收入数         成本数         利润数        收入数    
  房屋租赁及服务费收入  2,900,000.00     459,500.00   2,440,500.00   9,000,000.00
  材料销售              4,781,814.74   4,412,805.11     369,009.63        ——   
  转让房地产                 ——           ——           ——     75,000,000.00
  珠江冶炼厂分析费收入    309,075.28       1,514.76     307,560.52   1,939,006.46
  运输收入                   ——           ——            ——       523,693.82
  合   计               7,990,890.02   4,873,819.87   3,117,070.15  86,462,700.28
续上表:
  业务种类                               上   年
                               成本数            利润数
  房屋租赁及服务费收入         ——           9,000,000.00
  材料销售                     ——               ——
  转让房地产               47,090,320.00      27,909,680.00
  珠江冶炼厂分析费收入      1,723,464.88         215,541.58
  运输收入                     ——             523,693.82
  合   计                  48,813,784.88      37,648,915.40
  35、管理费用本年发生数137,387,100.49元,比上年发生数42,119,070.08元增加2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高坏账计提比例增加管理费用61,039,131.81元及核销坏账损失10,340,980.60元,两因素合计导致管理费用增加71,380,112.41元。
  36、财务费用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利息支出                 12,754,912.83            21,289,727.40
  减:利息收入                871,130.48            13,016,892.75
  汇兑损失                -1,371,918.24             1,534,654.56
  其  他                      971,479.48               117,826.46 
  合  计                   11,483,343.59             9,925,315.67 
  37、投资收益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子公司净利润增减   -3,128,444.58          2,202,699.27
  债权投资收益                             ——               -14,356.00    
  合     计                          -3,128,444.58          2,188,343.27 
  变动原因: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本年度亏损。
  38、补贴收入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稀土产品出口退税                  90,180.00           1,266,962.26
  出口贴息                          23,139.00                ——   
    合   计                       113,319.00           1,266,962.26
  39、营业外收入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3,986,976.83
  其  他                            98,030.00              34,710.00 
  合  计                            98,030.00           4,021,686.83 
  40、营业外支出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罚  款   *1                   10,910,988.01           107,438.85
  清理固定资产损失                      919.00           320,959.86
  公益捐赠                          254,889.92           241,810.58
  赔  偿                            344,683.56         2,869,113.00
  违约金   *2                    4,284,372.94              ——
  其  他                             66,947.07           190,168.67 
  合  计                         15,862,800.50         3,729,490.96 
  *1 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皖经他字第18号复议裁决,本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996年10月7日的借贷行为系企业间非法借贷,维持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2000]铜中法经初字第5-2号对本公司罚款10,627,950.00元的民事制裁决定。
  *2 根据法院裁决广州珠江冶炼厂因违反购销合同约定等向有关方支付的违约金合计为4,284,372.94元。
  4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类  别                           金   额   
  一般往来                     48,246,326.11
  修理费                          619,352.25
  招待费                          686,389.06
  差旅费                        1,457,356.88
  水电费                        1,296,048.94
  办公费                        2,657,709.76
  保险费                          818,418.26
  运杂费                        1,449,355.68
  技术使用费                      166,060.43
  赔偿金                        3,188,353.50
  违约金及罚款                    481,768.57
  学校经费                        254,889.92
  诉讼费                          638,248.83
  其  他                        2,085,986.43 
  合  计                       64,046,264.62 
  说明:一般往来中含支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欠款16,370,874.50元。
  42、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账  龄                 期初数                期末数   
  一年以内          103,927,473.60          65,842,603.66
  一年至二年         12,269,026.11          15,475,123.63
  二年至三年         48,894,700.58          14,294,588.36
  三年以上           45,953,639.58          83,949,247.58 
  合  计            211,044,839.87         179,561,563.23 
  (2) 其他应收款
  账  龄               期初数                    期末数   
  一年以内         141,348,736.43            63,589,986.48
  一年至二年       114,947,812.88           128,311,382.20
  二年至三年        77,593,311.52            85,035,667.49
  三年以上          41,955,541.18           119,107,571.60 
  合  计           375,845,402.01           396,044,607.77 
  (3)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占被投资单
                                                                  位股权比例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107,539,762.82       ——        3,128,444.58   104,411,318.24   27.45%
  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
   50,146,415.87   68,840,719.99   8,086,651.06   110,900,484.80    100%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
  有限公司           
   21,111,920.62       ——          881,367.32    20,230,553.30     50%
  珠海东方海天
  置业有限公司
   25,842,103.69       ——             ——       25,842,103.69     20%
  合  计            
  204,640,203.00   68,840,719.99  12,096,462.96   261,384,460.03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年度将对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的债权68,840,719.99元转为长期股权投资,目前正在办理验资及相关手续。
  (4) 投资收益           
  类    别                 本年数                  上年数 
  股权投资收益          -12,096,462.96            155,730.88
  六、分行业资料[行业收入占主营收入10%(含10%)以上的]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铝产品销售   312,409,161.60   464,523,128.85   218,399,135.98  401,774,514.00
  稀土产品销售 147,506,595.61   156,918,372.33   126,327,742.49  140,179,194.60
  进出口贸易    75,545,062.83    34,386,662.82    65,667,134.38   35,009,840.33
  公司内行业间
  相互抵减     -3,775,776.83         ——            ——            ——    
  合     计    531,685,043.21   655,828,164.00   410,394,012.85  576,963,548.93
续上表:
  行     业               营 业 毛 利
                   上年数          本年数
  铝产品销售    94,010,025.62    62,748,614.85
  稀土产品销售  21,178,853.12    16,739,177.73
  进出口贸易     9,877,928.45     -623,177.51
  公司内行业间
  相互抵减     -3,775,776.83       ——
  合     计    121,291,030.36    78,864,615.07
  说明:1、公司受托经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电解厂、炭素厂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已并入母公司利润表,行业为“铝产品销售”。
  2、铝产品销售的毛利率水平由1999年度的30%下降到2000年度的13.5%,主要是因为公司受托经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电解厂、炭素厂,本年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电解槽等进行改造,导致制造费用增加;同时由于工厂本年度对设备进行净化处理,导致停工时间较长,因而单位成本水平较高。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北京     张  健     工程建设
  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   子公司      广州     王继明     稀土产品的生产销售
  (2)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金及其变化:
  关联方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358,400,000.00        ——         ——     358,400,000.00
  鑫光集团广州
  珠江冶炼厂         30,813,000.00        ——         ——      30,813,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关联方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金  额       %     金  额    %   金  额   %     金  额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148,933,274.00  39.09     —      —     —    —     148,933,274.00    39.09
  鑫光集团广州
  珠江冶炼厂   
       30,813,000.00   100      —      —     —    —      30,813,000.00    100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珠海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金怡酒店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本公司托管经营管理其部分资产
  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合营公司
  (5)关联方交易:
  a.2000年本公司收取珠海市金苑置业公司管理费用400,000.00元。
  b.2000年本公司收取金怡酒店租金2,500,000.00元。
  c.2000年本公司受托经营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电解厂、炭素厂取得营业利润50,997,289.84元,根据委托经营协议从中提取1,200万元给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并计缴所得税12,869,105.65元后,税后利润为26,128,184.19元;另电解厂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氧化铝由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所属氧化铝厂按其生产氧化铝的制造成本作价供应。
  d.公司为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金额228万元人民币(广州市黄埔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的担保,期限为2000年12月6日至2001年8月6日;另为其授信额度2,050万元人民币(中国银行黄埔支行)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
  e.公司为鑫光集团广州珠江冶炼厂提供贷款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农行黄埔联社)的担保,期限为2000年12月12日至2001年10月11日。
  f.珠海市鑫光投资发展公司用固定资产作抵押,由本公司向银行贷款1,250万元人民币。
  g.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贷款664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h.珠海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