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闫长勇 住所:山东省东阿县光明街**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阿县光明街**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 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胜利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闫长勇先生长期看好清洁能源及公司的 发展前景,因资金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0,600,000 股。 2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上市公司/公司/胜利股份 指 码:000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闫长勇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闫长勇先生长期看好清洁能源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因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 10,600,000 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闫长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52519730131**** 住所:山东省东阿县光明街**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阿县光明街**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闫长勇先生,1973 年 1 月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东阿县质量监督站副站 长,路灯管理所所长,园林处党委书记,环球商场管理处主任,聊城市永丰市政建设有 限公司董事长,东阿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东阿县东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东阿 县东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气事业部 总经理,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EO。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胜利股份股权外,不存在持有、控 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期看好清洁能源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因资金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0,600,000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的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资金需要有意向继续通过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市场状况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达到披露标准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2014 年,闫长勇先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2,701,119 股, 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774,048,768 股)的 5.52%(详见 2014 年 4 月 1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一)》)。 2016 年 4 月,公司因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总股本由 774,048,768 股增加至 880,084,656 股,闫长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为 4.85%。 本次权益变动前,闫长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701,1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75,280 股,高管锁定股 8,540,22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3,485,615 股。 二、权益变动情况 2017 年 6 月 29 日,闫长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0,6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2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闫长勇 大宗交易 2017 年 6 月 29 日 8.45 10,600,000 1.20 本次权益变动后,闫长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101,1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280 股,高管锁定股 8,540,22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3,485,615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闫长勇先生任上市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在履职过程中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闫长勇先生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3.闫长勇先生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7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闫长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101,1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280 股,高管锁定股 8,540,22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3,485,615 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闫长勇先生质押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3,485,61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7%。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闫长勇 签署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闫长勇 签署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地 股票简称 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 00040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闫长勇 无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减少√ 份数量变化 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公司第一大股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深证 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2,701,119 股持股比例:4.85%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深证 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0,600,000 股变动比例:1.20%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数量:32,101,119 股变动后比例:3.65%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或减持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不适用√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 准 14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闫长勇 签署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