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 金行为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目前担保均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 担保,履行了担保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特此意见。 1 独立董事:梁阜 崔少华 张树明 田贯三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