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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5-30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事宜发表独立
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
人员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聘任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聘任事宜表示赞成。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田贯三 朱龙 张宇锋 张树明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