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胜 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相关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 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5】3012 号文《关于核准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山东胜利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投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阳光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及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成立的“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 产鑫享 7 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平安资产鑫享 7 号”)”、“平安资产- 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平安资产鑫享 3 号”)”、“平安资 管-平安银行-平安资产创赢 5 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平安资产创赢 5 号”)”等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 106,035,88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6.13 元/股,该等股份已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胜利投资、阳光人寿、平安资管本 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股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锁定期 1 胜利投资 16,313,213 36个月 1 2 阳光人寿 48,939,641 36个月 3 平安资产鑫享7号 16,313,214 36个月 4 平安资产鑫享3号 13,050,571 36个月 5 平安资产创赢5号 11,419,249 36个月 合计 106,035,88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代表“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产鑫享 7 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平安资管-平安银行-平安 资产创赢 5 号资产管理产品”)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此 36 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 定。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胜利投资、阳光人寿、平安资管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同时,胜利投资、阳光人寿、平安资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6,035,8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05%。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5 户。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号 限售股份总数(股) 份数量(股) 数量(股) 1 胜利投资 16,313,213 16,313,213 16,313,213 2 2 阳光人寿 48,939,641 48,939,641 48,939,641 3 平安资产鑫享7号 16,313,214 16,313,214 16,313,214 4 平安资产鑫享3号 13,050,571 13,050,571 13,050,571 5 平安资产创赢5号 11,419,249 11,419,249 11,419,249 合计 106,035,888 106,035,888 106,035,888 注:胜利投资本次解除限售 16,313,213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处于质押冻结的股份数 量为 4,810,000 股,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冻结后可上市流通。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股)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376,714 12.54% -106,035,888 4,340,826 0.49% 境内法人持股 110,315,982 12.53% -106,035,888 4,280,094 0.48% 境内自然人持股 60,732 0.01% 60,732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9,707,942 87.46% +106,035,888 875,743,830 99.51% 三、总股本 880,084,656 100.00% -- 880,084,656 100.00% 注:限售流通股部分境内自然人持股为公司高管锁定股份。 五、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胜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7,886,31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9.99%,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胜利投资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系统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达到5%及以上的计划。 胜利投资已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胜利投资、阳光人寿、平安资产鑫享 7 号、平安资 3 产鑫享 3 号、平安资产创赢 5 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 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陈凤华 张 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