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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胜利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宇锋)2021-04-28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宇锋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运用本人在
法律领域的专业特长,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董事会职责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
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决策前所需要资料和信息,认
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推进公司规
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全部应
参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治理纲要》、
《第九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任职的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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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薪酬发放方案并进行审核。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本人就2020年度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 2020年3月26日,就公司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
事、监事及高管考核与薪酬发放方案、内部控制、对外担保、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7日,就公司受让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1日,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事
宜、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10月22日,就公司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事宜、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规范信息披露方面,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督促公司在投资者
关系管理、利润分配、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公众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存在损
害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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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监督公司运营方面,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实地考察,维护
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规避了资金风险。
    四、培训学习
    2020年,本人认真学习监管机关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它事项
    2020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为本人作为胜利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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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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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宇锋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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