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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000407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山
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全
资子公司东阿县东泰燃气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燃气”,本公司持
有其100% 股权)拟作为联合承租人,以东泰燃气部分输气管网及附属设备
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租”)
申请开展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36个月,租息年
利率为6.50%,还款方式共6期,租金支付方式为等额本息。租赁期内,东泰
燃气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设备。根据本公司拟与东泰燃气另行签署的补
充协议,上述融资资金全部由本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并负责偿还全部本息。
    本公司及东泰燃气与河北金租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临时),会议以全票
赞成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本次融资租赁项下所
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融资租赁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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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1日
    2.住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8、9、13、22层
    3.法定代表人:徐敏俊
    4.注册资本:人民币392,000万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
定期存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中国银保监会
批准,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
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
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43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37

     石家庄国控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31

           华美现代流通发展有限公司                    11.48

           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65

         安微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7.65

          保定白沟箱包城投资有限公司                   6.63

           西安金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74

            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5.74
    7.河北金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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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关系。
    8.经查询,河北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东泰燃气部分输气管网及附属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在交易前归东泰燃气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资产价值:涉及生产设备评估值合计人民币163,243,376.79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东阿县东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出租人: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物:东泰燃气部分输气管网及附属设备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36个月
    5.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承租人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河北省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
    6.租赁物的权属: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河北金租,由承租
人租赁并占有使用。
    7.融资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东泰燃气拟另行签署的协议,融资资金全部由本公司统一
调配使用并负责偿还全部本息。
    8.租赁利率、还款方式等:租息年利率为6.50%,还款方式共6期,租金
支付方式为等额本息,最终以与河北金租签订的合同为准。。
    9.担保:本公司以所持全资子公司东泰燃气股权为交易提供质押保证、
东泰燃气以应收账款质押为交易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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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及方
式等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事项的目的和影响
    1.公司本次与河北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通过利用现有输气
管网及附属设备进行融资,能够有效盘活固定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
构,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相关固定资产的正
常使用,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回购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
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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