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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收购公司之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2022-04-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收购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1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二年四月
                              财务顾问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或者“光大证券”)接受委托,担
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投资”)协议收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胜利股份”)的财务顾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光大证券
持续督导期自中油投资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的12个
月内(即2021年8月14日至2022年11月3日)。
    2022年3月19日,胜利股份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胜利
股份的2021年年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2021年年度(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12
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本意见根据胜利股份及中油投资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已向本财务顾问
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负责。
    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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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中油投资、收购人         指   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胜利股份/标的公
                         指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司
间接控股股东、中油燃气、
                         指   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00603.HK)
中油燃气集团
一致行动人/胜利投资      指   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山东胜利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闫长勇、孙冠杰合计持有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司合计130,011,033股股份(含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
                              油投资行使的其所持3.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14.77%
                              《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闫长勇与中油燃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孙冠杰与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书》         指   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表决权委托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光大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章程》                 指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千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持续督导意见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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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收购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1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权益变动概况
     2021年7月15日,收购人中油投资分别与上市公司股东济宁齐鲁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山东诺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王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济宁齐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诺华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王安分别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21,410,639股股份、19,663,990股股份、
 6,600,87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43%、2.23%、0.75%,合
 计受让上市公司47,675,5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2%。
     2021年8月10日,中油投资与上市公司股东胜利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并出具《表决权委托书》,胜利投资向中油投资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
 公司合计61,500,000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股东权益,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6.99%,同时承诺将其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26,386,314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3.00%)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地委托给中油投
 资行使;根据监管要求,在表决权委托生效期间,中油投资和胜利投资因本
 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1年8月10日,中油投资与上市公司股东闫长勇、孙冠杰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闫长勇、孙冠杰分别向中油投资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
 15,101,119股、27,023,6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72%、
 3.07%。
     2021年9月16日,中油投资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


                                   3
 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530号),
 本次交易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上述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实施完成后,中油投资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
表决权股份合计177,686,536股(含胜利投资持有的委托中油投资行使表决权所
对应的3.00%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19%,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胜利投资持有26,386,3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可
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零。

(二)权益变动的公告情况
     2021 年 7月 15 日,上市公司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号)、《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8月10日,上市公司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 号)、《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1年8月14日,上市公司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
     2021 年 11 月5 日,上市公司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过户情况

    根据中油投资提供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中油投资协议受让济宁齐
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诺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王安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47,675,503股股份已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受让闫长勇、孙冠
杰、胜利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03,624,7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77%)已分别于2021年11月2日、11月3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4
    本次收购涉及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中油投资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
权股份合计177,686,536股(含胜利投资持有的委托中油投资行使表决权所对应
的3.00%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19%,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许铁
良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股权过户手续已依法完成,
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二、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和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查阅公开资料及上市公司相关文件,截至本意见出
具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收购人和上市公
司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情况
    根据《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中油投资、
中油燃气及实际控制人许铁良先生对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
免同业竞争等事宜作出了相关承诺。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签署之日,中油投资、中油燃气及实际控
制人许铁良先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对上市公司胜利股份影响较大的投资、
购买或出售资产情况。


五、收购人过户手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一)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2021年度上市公司与中油投资及子公司和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 6,710,097.33元,系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自山东齐智燃气设备制造有限

                                    5
责任公司成为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许铁良先生控制)后发生
的累计至2021年末的PE原料销售业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符
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与中油投资未发生
其他较大影响的投资关联交易。

(二)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
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中油投资未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有拟对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三)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021年10月18日,中油投资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合计竞得上市公司股东
广州润铠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3,726,99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4.97%。
    根据中油投资提供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中油投资通过司法拍卖竟
得的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1月1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中油投资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
221,413,533股(含胜利投资持有的委托中油投资行使表决权所对应的3.00%表
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16%。
    经核查,中油投资通过公开拍卖摘牌增持了上市公司股份,持有权益合计
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根据胜利股份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章程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   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第四十三条
           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    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6
            程所定人数的2/3(即8人)时。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
                                                  (即6人)时。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事长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第六十七条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副监事长主持,
           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     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副监事长主持。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
                                                  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
            选人和除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
                                                  名董事候选人和除由职工代表担任
            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的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
            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
第八十二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的候选人均由
                                                  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条        董事会、监事会进行形式审查后参加选
                                                  人。上述提名的候选人均由董事会、
            举,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监事会进行形式审查后参加选举,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过,获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职工担任的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职工
                                                  上通过,获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第一百零    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 人。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六条      之一(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任的 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以及由
            董事不高于三分之一(3人)。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总资产的百分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总资产的百分之二
                                                  之三十以下的投资和资产处置权。
            十五以下的投资和资产处置权。董事会
                                                  董事会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建立严格
            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总资产的
            策程序;超过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五的
                                                  百分之三十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第一百一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评审,
十条        业机构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有权确定的风险投资范
            公司董事会有权确定的风险投资范围包
                                                  围包括:证券、债券、产权、期货
            括:证券、债券、产权、期货等市场的
                                                  等市场的投资;风险投资运用资金
            投资;风险投资运用资金不得超过公司
                                                  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总资产的百分之五。
                                                  产的百分之五十。
            董事长拥有单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    董事长拥有单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第一百一    之二且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    百分之五且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
十二条      净资产百分之五的投资权和资产处置      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投资权
            权。                                  和资产处置权。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
第一百四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
                                                  事长1人,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副监事
  十三条    1人,副监事长1人。
                                                  长1人。

                                           7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人)。监
          低于三分之一(2人)。监事会中的职工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民主评议等民主
          选举产生。
                                                形式产生。

    经核查,胜利股份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制度,并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2021年11月30日,胜利股份召开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
    2021年12月16日,胜利股份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事项进行选举,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许铁良、刘连勇、孟宪莹、赵亮、杜以宏、李守清及独立董事杨之曙、朱龙、
郑石桥共9人组成,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履行职责;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由选举产生的监事许佑君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韩永彬、宋文
臻共3人组成,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履行职责。
    2021年12月16日,胜利股份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许
铁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刘连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杜以宏先生为公
司 CEO(首席执行官),聘任赵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常务),聘任李守清
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马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卜武先生为公司
副总裁,聘任杜以宏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胜利股份完成了董事会换届事项,完成对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
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七)对上市公司职工安置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胜利股份2021年四季度未发生或决定与职工
安置有关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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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
收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之2021年度持续督导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长江                   卢丹荔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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