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中文名称: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BEI HUAYU COMPANY LIMITED 2.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新路21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新路21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士成 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郭宝贵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新路21号 联系电话:0310-5023927 联系传真:0310-5023067 5.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河北华玉 股票代码:0408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利润情况 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50.4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1,539.63万元,其他业务利润515.86万元,(其它业务利润为抛光砖生产租赁收入),投资收益-0.16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4.88万元。 2.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6,827.71 12,871.21 9,845.85 净利润(万元) 1,742.88 1,460.24 922.71 总资产(万元) 38,665.29 26,989.93 16,225.28 股东权益(万元) 16,841.85 13,485.56 5,433.77 每股收益(元) 0.196 0.29 0.26 每股净资产(元) 1.90 2.68 1.62 净资产收益率(%) 10.35 10.83 16.9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3 2.59 1.44 注:1)公司于1998年1月13日完成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按配股后 的总股本103824000股计算,每股收益为0.168元人民币。 2)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 摊费用-待处理资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3)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 因本年度未发行新股也没有配股,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和加权计算 的每股净资产与摊薄计算的数据相同。 3.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50,400,000 74,893,234.69 2,190,359.38 730,119.80 7,372,036.52 134,855,630.59 本期增加 38,304,000 11,094,050.87 2,614,323.44 871,441.15 14,814,499.44 66,826,873.75 本期减少 33,264,000.00 33,264,000.00 期末数 88,704,000 52,723,285.56 4,804,682.82 1,601,560.95 22,186,535.96 168,418,504.34 1)本公司于1997年5月8日按10∶1的比例送红股,使本期股本增加504万股。 2)本公司于1997年8月20日按10∶6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使本期资本公积金减少3,326.4万元,股本增加3,326.4万元。 3)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74.29万元; 4)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益金87.14万元; 5)本年度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1,481.45万元。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与本期增减变动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送红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 35,400,000 3,540,000 23,364,000 62,304,000 62,304,000 发起人股份 35,400,000 3,540,000 23,364,000 62,304,000 62,304,000 其中:国家股 35,000,000 3,500,000 23,100,000 61,600,000 61,600,000 发起人法人股 400,000 40,000 264,000 704,000 704,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5,400,000 3,540,000 23,364,000 62,304,000 62,304,000 (二)已流通股份 15,000,000 1,500,000 9,900,000 26,400,000 26,400,000 A股 15,000,000 1,500,000 9,900,000 26,400,000 26,4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5,000,000 1,500,000 9,900,000 26,400,000 26,400,000 (三)股份合计 50,400,000 5,040,000 33,264,000 88,704,000 88,704,000 注:本公司未设内部职工股。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股东20446户。其中,国家股股东1名——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法人股东4名;社会公众股东20441名。 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股) 期末持股数(股) 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0 61600000 杨毅峰 247232 深圳市深财证券业务部 226100 程玉莲 210000 马秋生 181488 覃纪军 177760 邯郸发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76000 邯郸滏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76000 邯郸棉花机械厂 100000 176000 邯郸市橡胶厂 100000 176000 注: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国家股股东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本年度持有公司股票6160万股,年度内因公司10∶1的比例送红股、10∶6的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持股数由期初3500万股增加到6160万股,增加数量为2660万股。 2)前10名股东中关联方: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主要发 起人股东;邯郸发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邯郸滏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棉花机械厂、邯郸市橡胶厂为公司共同发起人股东。以上5家单位 代表均担任公司董事。上述五家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单位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士成先生;经营范围为:陶瓷制品、陶瓷原辅材料、进出口业 务、陶瓷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延续到本年度的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利用募股资金 本年度 项目异同 资金去向 (万元) 氧化铝陶瓷基片 2,980 — 同 银行存款 2.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承诺利用募集资金2,980万元,用于氧化铝陶瓷基片生产线项目。经1997年1月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总 投资追加到4,800万元,其中,利用募股资金1,890万元,其余利用日本输 出入银行贷款350万美元(按1∶8.3元折合人民币2,910万元),因日本贷 款未到位,该项目无法进行。如该项目能上马,完工投产后预计年可增销售收入4,400万元,利润2,033万元。 3.因氧化铝陶瓷基片项目被国家计委列为利用日本输出入银行出口创汇专项贷款备选项目,由原利用募股资金2,98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 定,并报1997年1月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调整为利用募股资金1,890万元,其余1,090万元,分别调整用于: 1)年产600万件高档白玫日用细瓷生产线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2,714万元,其中募股资金754万元,已投入资金1,900万元。该项目已进入设 备安装阶段,1998年底完工。预计投产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439万元, 新增利润618万元。 2)方石英强化瓷工业性试验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1,504万元,其中 募股资金504万元。该项目已投入资金558万元,现已开工,预计1998年底完工。预计完工投产后年可增销售收入1,587万元,新增利润350万元。 关于追加和调整氧化铝陶瓷基片生产线项目投资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1997年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五)重要事项 1.重大事件 (1)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简介 1)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1月8日,在河北省邯郸市邯 郸宾馆召开,会议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和调整氧化铝基片生产线项目投资方案”;2.审议通过“年产600万件高档白玫日用细瓷生产线项目方案”;3.审议通过“方石英强化瓷工业性试验投资项目方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1997年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2)1997年5月8日,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在邯郸市峰峰矿区磁都宾 馆召开,会议批准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7年度 配股方案”及“抛光地砖生产线实行租赁经营的方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1997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3)1997年8月20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 决议如下:1.批准公司董事会“关于兼并邯郸陶瓷煤气厂”和“兼并邯 郸陶瓷集团研究院”的方案;2.批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3.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结构及原公司股 份中国有法人股变更为国家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1997年8月21日的 《中 国证券报》上。 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4月3日在公司总部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年 度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配股预案;审议通过抛光地砖生产线实行租赁经营的方案;审议通过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会议 决议公告刊登在1997年4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5)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7月3日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研究院”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审议通过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公司监事会于1997年4月2日和1997年7月2日召开会议,分别审议 了“公司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以及提交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材料。 (2)本报告期内增资扩股事项简介 1)本公司于1997年5月8日实施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040万股为基数,按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共计送红股504万股。 2)本公司于1997年8月20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5544万股为基数,按10∶6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326.4万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份总额为8870.4万股。 (3)报告期内发生的兼并事项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1997]142号文批准,本公司1997年8月20日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以整体无偿的办法兼并了邯郸陶瓷集团煤气 厂和邯郸陶瓷集团研究院,承担两个企业截止1997年5月31日的全部债权、债务和人员、所有者权益,并享受国家兼并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4)本年度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无变动。 (5)本年度公司仍聘用河北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无变动。 (6)本年度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7)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1997年4月5日,本公司“白玫”瓷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北省首批重点名牌”产品。 (9)本公司“氧化铝陶瓷基片生产线项目”,因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仍未下达,致使该项目本年度未能进行。 (10)国家重点项目、国家技术改造第二期“双加”工程导向性项目,公司“年产600万件高档白玫日用细瓷生产线”和河北省科委下达的“方石英强化瓷工业性试验项目”提前开工。“高档白玫瓷”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11)本公司1997年11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96号文件,批准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7年1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2.本年度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或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 3.本年度利润实现数与预测数无低于10%或高于20%的差异项目。 4.公司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本年度利润提取公积金174.29万元,提取公益金87.54万元之后,可供分配的利润1481.45万元和上年度积存 利润737.20万元,1998年中期前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六)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98)冀会审字第1078号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1997 年度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 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 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该年度经营结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河北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毓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云水 中国.河北.石家庄康乐街副九号 1998年3月12日 2.会计报表(附后)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3.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系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股办[1996]2号文批准,由原邯郸陶瓷(集团)总公司将其所属第一瓷厂、第二瓷厂、工业瓷厂经资产重组后和其他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1996年6月25 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码为10436298-9。河 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和工业瓷分公司;本 公司经邯郸市人民政府[1997]142号文批准,1997年6月兼并了邯郸陶瓷 集团煤气厂和研究院两户企业,至报表截止日,本公司下属5户企业。 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陶瓷产品生产、销售、研究、开发及陶瓷原辅材料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等。全公司共有职工5186人,注册 资金8,870.40万元人民币,股本为8,870.40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为38,665万元人民币。 (2)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会计年度。 3.记账原则及计价基础: 本公司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 价基础。 4.记账本位币及外币计价: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调整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5.存货: 本公司存货均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方法计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6.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的确认: 以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 7.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按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持有20 %以下股权的)和权益法(持有20%以上股权的)核算。 8.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计提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原价 、规定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3%,确定其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45 9.7-2.2 机器设备 12-18 8.08-5.39 专用设备 13-14 7.46-6.93 运输工具 12-18 8.08-5.39 其他 8-18 12.13-5.39 9.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已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确认为固定资产。 10.坏账准备: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 11.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税率 企业所得税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1995]121号文批准,本公司执 行15%的所得税税率 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按销售收入净额的17%计缴 房产税 按房产原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 1.2%计缴 城建税 按应交流转税税款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税款的3.5%计缴 12.利润分配: 法定公积金按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按当年可分 配利润的5%提取。 以上提取比例均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 (3)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57,241,921.34元 期末余额 55,796,556.89元 其中:现金 11,538.16 银行存款 55,785,018.73 合计 55,796,556.89 2.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58,173,523.75元期末余额86,234,273.72元 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72,426,611.11 83.99 1-2年 6,268,830.19 7.27 2-3年 4,347,267.63 5.04 3年以上 3,191,564.79 3.7 合计 86,234,273.72 100 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欠款8,606,754.56元。 3.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 22,377,157.81元 期末余额 31,190,614.30元 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4,410,094.97 78.26 1-2年 2,296,919.71 7.36 2-3年 2,245,993.27 7.20 3年以上 3,237,606.35 7.18 合计 31,190,614.30 100 持股5%以上股东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款4,775,404.38元 。 4.存货:期初余额 32,309,981.54元 期末余额 42,063,147.28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847,568.25 4.39 低值易耗品 2,574,866.21 6.12 在产品 7,234,930.31 17.20 产成品 30,405,782.51 72.29 合计 42,063,147.28 100% 5.长期投资:期初余额 1,583,632元 期末余额 1,583,632元 公司名称 合资比例(%) 币种 投资金额 邯郸冀泰陶瓷有限公司 50 人民币 1,583,632 6.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原值:期初余额 116,576,937.72元 期末余额 193,269,901.20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52,960,233.06 17,198,568.65 70,158,801.71 机器设备 15,999,802.94 38,742,490.89 17,984.50 54,724,309.33 专用设备 34,785,367.31 6,304,768.77 41,090,136.08 运输设备 7,716,194.41 2,272,964.99 34,690.41 9,954,468.99 其他 5,115,340.00 538,095.09 5,653,435.09 土地 11,688,750.00 11,688,750.00 合计 116,576,937.72 76,745,638.39 52,674.91 193,269,901.20 2)累计折旧余额为61,657,652.72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15,534,217.13 5,113,924.36 20,648,141.49 机器设备 8,921,547.15 8,960,787.71 7,533.47 17,874,801.39 专用设备 13,063,012.65 3,338,704.04 16,401,716.69 运输设备 1,198,650.62 2,746,814.93 8,420.00 3,937,045.55 其他 1,965,480.77 830,466.83 2,795,947.60 合计 40,682,908.32 20,990,697.87 15,953.47 61,657,652.72 7.在建工程:期初余额 18,294,209.77元 期末余额 35,253,167.28元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实际支出数 原预算数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白玫双加 69.57% 19,000,000 27,410,000 冀轻计字[97]175号 募集资金银行借款 方石英强化瓷 37.13% 5,583,937.25 15,040,000 冀科计字[96]42号 募集资金银行借款 二瓷家属楼 主体完工 9,373,789.00 9,000,000 邯计基[95]349号 自筹、职工集资 河沟家属楼 主体完工 364,302.49 1,800,000 邯计基字[95]194号 自筹、职工集资 5#6#推板窑 主体完工 654,533.65 670,000 自筹 四级库瓷棚 主体完工 16,138.53 35,000 自筹 其他 主体完工 260,466.36 356,000 自筹 合计 35,253,167.28 52,381,000 8.短期借款:期初余额 37,920,000.00元 期末余额 70,038,396.40元 贷款单位 金额 借款期限 月利率 币种 贷款条件 备注 工行彭办 45,788,000.00 97.4.7-98.4.2 9.24 人民币 抵押 中行峰办 3,300,000.00 97.6.28-98.6.27 9.24 人民币 抵押 建行房信部 500,000.00 97.11.28-98.11.28 8.22人民币 担保 建行峰办 12,923,284.85 97.10.09-98.10.09 9.24人民币 担保 财务中心 200,000.00 95.8.30-96.2.28 15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市环保局 2,300,000.00 91.9.9-93.12.09 人民币 逾期 农行 400,000.00 97.10.9-98.10.9 11.26 人民币 担保 彭城城市信用社270,000.00 97.10.5-98.5.6 9.24 人民币 担保 市财政颜料开发340,000.00 90.12.8-93.12.8 9.6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市中行 90,000.00 96.12.30-97.11.12 浮动 美元 担保 逾期 市财政转联社300,000.00 90.12.08-93.12.08 9.6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建行中支 45,000.00 90.05.05-92.05.05 9.6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市中行 45,000.00 90.5.5-92.5.5 9.6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联纺信用社 300,000.00 95.09.21-95.12.08 12.6人民币 担保 逾期 省融资租赁公司650,000.00 93.3.11-94.11.11 4.8人民币 担保 逾期 复兴城市信用社300,000.00 95.9.11-95.12.8 12.6人民币 担保 逾期 铁西信用社 400,000.00 95.9.11-95.12.8 12.6人民币 担保 逾期 武安信用联社1,500,000.00 95.9.30-95.12.30 12.6人民币 担保 逾期 合计 70,038,396.40 说明:短期借款70,038,396.4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3,427,111.45=66,611,284.95(报表数),长、短期贷款均由邯郸陶 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9.应付帐款:期初余额12,115,818.64元 期末余额14,319,636.07元 欠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款项为3,753,866.49元。 10.预收货款:期初余额5,325,859.30元 期末余额6,863,131.37元 本项目主要是应收帐款贷方余额,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款项。 11.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13,833,263.32元 期末余额31,385,626.28元 本公司欠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款项为321,834.29元。 12.未交税金:期初余额20,815,259.15元 期末余额22,759,913.03元 类别 金额 所得税 4,461,226.54 增值税 17,111,878.61 房产税 366,420.76 城建税 541,143.45 车船税 346.00 土地使用税 6,397.67 营业税 272,500.00 合计 22,759,913.03 13.预提费用:期初余额1,893,274.43元 期末余额2,280,599.38元 项目 金额 煤气费 551,785.90 动力 45,938.85 利息 1,035,837.82 土地商标租赁费 276,417.88 排污费 125,489.81 修理费 245,129.12 合计 2,280,599.38 14.长期借款:期初余额25,354,173.30元 期末余额50,919,436.03元 贷款单位 金额 借款期限 月利率 币种 贷款条件 备注 工行彭办 38,200,000.00 97.12.17-02.11.16 8.25 人民币 担保 基建信用社 1,240,000.00 93.6.26-97.6.20 14.63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中行邯分行 106,673.54 93.6.26-97.6.20 浮动 美元 担保 逾期 市投资银行 5,629,161.90 92.4.14-97.10.13 14.63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矿区建行 3,000,000.00 92.12.10-96.6.10 7.95 人民币 担保 逾期 市中行 410,000.00 96.12.30-97.11.12 浮动 美元 担保 逾期 省融资投资公司 100,000.00 93.3-94.1 人民币 保证 合 计 50,919,436.03 1-2年人民币贷款100,000元,美元贷款410,000美元; 3-5年人民币贷款48,069,161.90元,美元贷款106,673.54美元。 15.股本:期初余额50,400,000.00元 期末余额88,704,000元 单位:股 项目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送红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35400000 3540000 23364000 62304000 62304000 发起人股份 35400000 3540000 23364000 62304000 62304000 其中:国家股 35000000 3500000 23100000 61600000 61600000 其他法人股 400000 40000 264000 704000 704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5400000 3540000 23364000 62304000 62304000 (二)已流通股份 15000000 1500000 9900000 26400000 26400000 A种股票 15000000 1500000 9900000 26400000 264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5000000 1500000 9900000 26400000 26400000 (三)股份总数 50400000 5040000 33264000 88704000 88704000 16.资本公积金:期初余额74,593,234.69元 期末余额52,723,285.56元 项目 金额 期初数 74,893,234.69 本期增加数 11,094,050.87 其中:股票溢价 法定财产评估增值 其他 11,094,050.87 本期减少 33,264,000.00 期末数 52,723,285.56 说明:经邯郸市人民政府[1997]142号文批准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集团研究院,增加资本公积11,094,050.87元;转增股本减 少资本公积33,264,000元。 17.盈余公积金:期初余额2,190,359.38元 期末余额4,804,682.82元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公积金 1,460,239.58 1,742,882.29 3,203,121.87 公益金 730,119.80 871,441.15 1,601,560.95 合 计 2,190,359.38 2,614,323.44 4,804,682.82 18.主营业务收入金额168,277,142.23元 项目 金额 出口收入 93,459,698.88 内销收入 50,204,743.81 工业用瓷 24,612,699.54 合 计 168,277,142.23 19.财务费用金额9,654,714.51元 其中:利息支出 12,998,721.12 利息收入 3,193,419.49 汇兑收益 155,039.40 其他支出 4,452.28 合 计 9,654,714.51 20.其他业务利润515.86万元,系抛光砖生产线租赁收入。 21.会计报表主要项目金额变动幅度30%以上原因说明 项目 变动幅度 说明 短期投资 -75.19% 兑付国债 应收帐款 48.24% 1)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 集团研究院,导致应收帐款增加 2)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收帐款余额提高, 主要客户陶瓷进出口部比上年增加350 万元、香港红海公司比上年增加94万 元。 其他应收款 39.39% 1)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 集团研究院,导致应收款增加 2)集团公司欠款478万元 存货 30.19% 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集 团研究院,导致存货增加 固定资产 65.78% 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集 团研究院,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在建工程 92.70% 白玫“双加”生产线和方石英强化瓷生产 线在建 短期借款 84.70% 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集 团研究院增加贷款 其他未交款 116% 教育附加费未及时 结算 其他应付款 126% 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集 团研究院,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 长期借款 100.83% 1)兼并邯郸陶瓷集团煤气厂和邯郸陶瓷 集团研究院,导致长期借款增加 2)新增项目贷款1140万元 股本 76%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326.4万元、 1996年分红送股增加504万股 盈余公积 119.35% 1997年提取盈余公积 (4)或有损失 本公司与香港万泰贸易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邯郸冀泰陶瓷有限公司截止1997年12月31日已投资1,583,632元,该公司已处于停业状态,今后 清算或转让股权,将产生一定数额的损失。 (5)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1998年1月13日实施增资配股方案,配股比例为10∶1.704546,如按配股后的总股本103,824,000股计算,每股收益0.168元人民币。 (6)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经济 法人代表:张士成 注册资金:30,365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镇 主营业务:陶瓷制品、陶瓷原辅材料及进出口业务、陶瓷生产、技 术咨询服务 年初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万股,1997年12月底持股6160万股,持股比例为69.44%。 关联方企业名称 交易类型 1997年交易金额 占交易 1996年交易金额 占交易 比例 比例 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 集团进出口部 销售产品 29,665,418.00 17.63 28,937,060.00 22.48 依据国际市场情 同城结算 况及产品质量要 求,协商定价 集团原材料公司 购买原料 7,915,099.05 65.53 8,056,700.00 57.46 内部价 同城结算 集团花纸装璜厂 销售产品 713,082.07 0.42 — — 内部价 同城结算 采购辅助材料6,635,099.93 54.94 8,204,138.13 82.99 集团第四瓷厂 销售产品 7,128,127.50 4.24 — — 内部价 同城结算 集团第五瓷厂 销售产品 1,948,353.53 1.16 — — 内部价 同城结算 集团太行建陶厂 销售产品 39,919.46 0.02 — — 内部价 同城结算 集团高档瓷厂 销售产品 87,210.00 0.05 — — 内部价 同城结算 集团建陶瓷厂 销售产品 28,000.00 0.016 — — 内部价 同城结算 集团新都建筑陶瓷厂 租赁 5,450,000.00 — — 租赁协议 同城结算 邯郸陶瓷集团 土地、商标 690,600.00 345,300.00 租赁协议 同城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 关联方企业除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公司外,其 他均为集团附属企业。 应收帐款: 集团进出口部欠款6,379,127.16元,占应收帐款比例7.4%; 集团第四瓷厂欠款 1,716,215.00元,占应收帐款比例1.99%; 集团第五瓷厂欠款511,412.40元,占应收帐款比例0.59%。 其他应收款: 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款4,775,404.38元。 应付帐款:集团原材料公司1,460,936.45元,占应付帐款比例10.20 %; 花纸装璜厂2,139,586.02元,占应付帐款14.94%。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正本; 2.河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 3.本公司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原件。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