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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藏格控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88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
12月18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18年12月17日15:00至2018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曹邦俊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7 人,共
计持有公司股份 1,501,881,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328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
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4,255,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441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计 1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7,626,0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887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股东之外的股东,下同)共计 14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8,956,9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539%。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23,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571%;反对 13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4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23,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1%;反对 13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03,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057%;反对 15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9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03,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57%;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汤士永   李   杨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