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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藏格控股: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30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藏格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青海昆仑镁盐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北京

鲲泽贸易有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资金活动、生产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

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人力资源、子公司管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销售业

务、应收票据、重大工程项目投资、物资采购、库存管理、信息披

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5%      2%≤错报<5%   错报<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以下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

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出现以下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1)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

    (2)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

管理层的重视。

    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财产损失≥5%     2%≤财产损失<5%   财产损失<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

财产损失。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

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失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

损失。

    (2)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

会和管理层重视。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的重大和重要缺陷分别为〔若适用,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

分别披露〕:

    重大缺陷:

    √是       □不适用

    1、2018年12月藏格控股未经过董事会审批,亦未按照公司章程、

合同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要

求履行内部审批的情况下,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

支付给深圳市金瑞华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80,09900.00万元资产计

划收益权转让款;该资产计划收益权系五矿证券腾势1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其下游产品系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藏格控股将该转让款作

为其他流动资产进行核算。藏格控股未能及时识别该项交易是否存

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未能核实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是否

完整性和信息披露的是否准确性;导致藏格控股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导致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2、藏格控股对部分客户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的情况下,未
及时履行货款催收义务,未及时与客户进行对账,未能按照《防止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及时识别该项交易是否存在关联

方资金占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货款,涉及金额

15,336.26万元,使得公司制定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制度》中防范资金占用措施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

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重要缺陷:

    □是   √不适用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财报一般缺陷,由于

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日常业务及职能部门内控自我评价,内部审计监

督机制的独立稽查评价运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的三

道防线的分工与协作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

正行动,使风险防范于未然或即期整改使其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

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的重大和重要缺陷分别为:
    重大缺陷:

    □是   √不适用

    重要缺陷:

    □是   √不适用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未完成

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0个、重要缺陷0个。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非财报一般缺陷,由

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日常业务及职能部门内控自我评价,内部审计

监督机制的独立稽查评价运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的

三道防线的分工与协作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

更正行动,使风险防范于未然或即期整改使其可控,对公司财务报

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是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1)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在上年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的基础上,今年认真

落实和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内部控制组织建设及员工
培训力度,保障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截止目前,内控制度整体

运行良好。

    在2018年8月份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

两家子公司明确和完善了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开始实行。

    在2018年10月份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明确和完善了

自己的内控制度并开始实行。

    (2)专项审计工作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管情况、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

联交易、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防范和规避公司

在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控风

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和完善。

    (3)外部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他们通过对各业务流程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对各业务实际运行进行控制测试等必要程序,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公司存在重大控制缺陷。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是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签字页)




 董事长〔签名〕: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