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交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说明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本次债权转 让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