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八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8-12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文本或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
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
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12,000万元,(其中:风险敞口额度
6,000万元,低风险额度6,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由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为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
请办理新增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 30,000 万元,风险敞口 18,000 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旭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 2,000 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
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