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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八届五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3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11 月 23
日上午 10:00 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邮
件、电话方式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
实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
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吴江分行申请银行授信 2,500 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
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
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 30,000 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