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2021-027 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112243 债券简称:15 东旭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5 年 5 月
19 日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东旭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243)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期满,公司与部分持有人签订了展期协议,详见公
司 2020‐030 号《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2021 年 5 月 18 日,
公司在原展期协议的基础上,与持有“15 东旭债”债券余额 96.16%的债券投资
者再次签订了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 91,932.67 万元,相应的利息 12,502.84
万元,合计金额 104,435.51 万元。剩余 3.84%的债券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仍处于违
约状态。
2020 年 5 月 18 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15
东旭债”期满,公司与部分持有人签订了展期协议,剩余部分“15 东旭债”本息
发生违约。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原展期协议的基础上与相关“15 东旭债”
持有人再次签署了展期协议,剩余部分“15 东旭债”本息因未能兑付,构成违
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 东旭债(112243.SZ)。
3、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 95,604.27 万元。
6、债券利率:6.80%。发行人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2018
年)付息日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由 6.00%上调至 6.80%,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内(2018 年 5 月 1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固定不变。
7、票面金额:100 元/张。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起息日:2015 年 5 月 19 日。
11、付息日:2016 至 2020 年每年的 5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3、跟踪评级结果: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期间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C,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CC。
14、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二、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发行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
联系人:王青飞
电话:010‐83978866‐80426
邮政编码:100053
三、未能如期兑付的说明、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仍然无法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公司与
部分投资者再次签订了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 91,932.67 万元,相应的利息
12,502.84 万元,合计金额 104,435.51 万元;剩余债券本金 3,671.60 万元,相应
的利息 499.34 万元,合计金额 4,170.94 万元,处于违约状态。
后续公司仍将继续深化产业自救战略,并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化解流动性风
险,以保障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进展情况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