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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兑付本息的提示性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1-052
  证券代码:112243              债券简称:15 东旭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兑付本息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2016 年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 东旭光电 MTN002,债券代码:101659069)
  应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完成债券本息兑付。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的影响,公
  司无法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应付本息款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6 东旭光电 MTN002
      4、债券代码:101659069
      5、发行规模:17 亿元
      6、发行期限:5(3+2)年
      7、本计息期间债项利率:8%(本期债券前三年票面利率为 5%)
      8、未偿本金余额:1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3%
      9、到期兑付日:2021 年 12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
      10、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风险提示
      受公司整体资金流动性持续紧张影响,公司无法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完成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6 东旭光电 MTN002” 的本息兑付,造成违约。公
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与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同时,公司也在
积极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后续公司将根据债券本息兑付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
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