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兑付本息的提示性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1-052
证券代码:112243 债券简称:15 东旭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兑付本息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2016 年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 东旭光电 MTN002,债券代码:101659069)
应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完成债券本息兑付。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的影响,公
司无法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应付本息款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6 东旭光电 MTN002
4、债券代码:101659069
5、发行规模:17 亿元
6、发行期限:5(3+2)年
7、本计息期间债项利率:8%(本期债券前三年票面利率为 5%)
8、未偿本金余额:1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3%
9、到期兑付日:2021 年 12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
10、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风险提示
受公司整体资金流动性持续紧张影响,公司无法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完成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6 东旭光电 MTN002” 的本息兑付,造成违约。公
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与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同时,公司也在
积极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后续公司将根据债券本息兑付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
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