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6-11-03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6-5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6-50),定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201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11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19,981,4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6%)提
交的《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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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期间损益归属
6、员工安置
7、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8、决议有效期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泛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七、《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及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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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10月29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
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据此,就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补充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7 日(周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6 日—2016 年 1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
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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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
中心 C 座 4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支付方式
5、期间损益归属
6、员工安置
7、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8、决议有效期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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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七)《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关于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说明:
1、上述须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2016 年 10 月 29 日及 2016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2、除第九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且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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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
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
的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控股”股票的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
9:00-12:00,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北京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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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020 010-85259036
传真号码:010-85259595
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
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决议。
(二)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
(三)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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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416。
2. 投票简称:民生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0
议案 2 中 交易对方 2.01
子议案①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 2.02
子议案②
议案 2 中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2.03
子议案③
议案 2 中 支付方式 2.04
子议案④
议案 2 中 期间损益归属 2.05
子议案⑤
议案 2 中 员工安置 2.06
子议案⑥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2.07
子议案⑦
议案 2 中 决议有效期 2.08
子议案⑧
议案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4.00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 5.00
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
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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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 6.00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
案
议案 7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 7.00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8.00
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9.00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为方便股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
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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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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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
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向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议案 2 中 交易对方
子议案①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
子议案②
议案 2 中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子议案③
议案 2 中 支付方式
子议案④
议案 2 中 期间损益归属
子议案⑤
议案 2 中 员工安置
子议案⑥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子议案⑦
议案 2 中 决议有效期
子议案⑧
议案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议案 5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
议》的议案
议案 6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
评估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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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向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备注:若委托人在表决意向内不做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
照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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