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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6-11-03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6-5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6-50),定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201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11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19,981,4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6%)提

交的《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支付方式
                                 1
    5、期间损益归属

    6、员工安置

    7、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8、决议有效期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泛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七、《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及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2
    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10月29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

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据此,就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补充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7 日(周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16 日—2016 年 1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

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11 日。

                                   3
   (六)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

中心 C 座 4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4、支付方式

    5、期间损益归属

    6、员工安置

    7、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8、决议有效期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四)《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七)《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关于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说明:

    1、上述须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2016 年 10 月 29 日及 2016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2、除第九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且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

                                 5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

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

的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控股”股票的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

9:00-12:00,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北京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6
15 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020 010-85259036

    传真号码:010-85259595

    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

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决议。

    (二)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

    (三)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7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416。

    2. 投票简称:民生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0
     议案 2 中   交易对方                                       2.01
   子议案①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                                      2.02
   子议案②
     议案 2 中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2.03
   子议案③
     议案 2 中   支付方式                                      2.04
   子议案④
     议案 2 中   期间损益归属                                  2.05
   子议案⑤
     议案 2 中   员工安置                                      2.06
   子议案⑥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2.07
   子议案⑦
     议案 2 中   决议有效期                                    2.08
   子议案⑧
   议案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4.00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        5.00
                 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
                 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8
   议案 6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    6.00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
              案
   议案 7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    7.00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8.00
              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9.00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为方便股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

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9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10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

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向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议案 2 中   交易对方
子议案①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
子议案②
  议案 2 中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子议案③
  议案 2 中   支付方式
子议案④
  议案 2 中   期间损益归属
子议案⑤
  议案 2 中   员工安置
子议案⑥
  议案 2 中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子议案⑦
  议案 2 中   决议有效期
子议案⑧
议案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议案 5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
              议》的议案
议案 6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
              评估报告的议案
                                        11
                                                               表决意向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备注:若委托人在表决意向内不做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

照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