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关于购买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2016-11-25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6-5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中国民生信托至信 266 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盈利水平,公司全资子
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经纪”或“委托人”、
“受益人”)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或“受
托人”)签署了《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以自有闲置资金
3000万元投资民生信托发行的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18个月,民生信托有权决定
在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含该日)起满12个月后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预期年化收益率7.7%。
(二)民生信托与本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民生信托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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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保
险经纪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投资民生信托发行的至信266号凯迪
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王宏先生、
齐子鑫先生、陈家华先生及刘洪伟先生因在中国泛海或其他关联企业
任职,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上述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由 5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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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
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
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
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股东情况:
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78,950 82.7071%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10.7143%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6.4286%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600 0.0857%
中国铁道旅行社 300 0.0429%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 0.0214%
民生信托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先生。
(二)民生信托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财务状况
民生信托目前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信
托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等。信
托财产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和投资。固有业务主要是自有资金的同
业存款、发放贷款和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截至2015年年末,民生信托总资产4,709,805,838.87元,归属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3,593,736,533.61 元 ; 2015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082,144,041.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250,8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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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604,017.04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民生信托总资产11,014,334,870.41元,归
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435,914,254.60元;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
业 收 入 1,043,169,307.61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54,977,720.9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4,016.42元。
(三)民生信托与本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投资民生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交易条件与其他投资者
是同等的,皆按照信托合同的交易条件执行。
四、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计划的名称: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
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认购/申购金额:3000万元
(三)预期年化收益率:7.7%
(四)信托计划的规模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份数预计不超过93,000万份。受托人
有权调整信托计划规模,具体以受托人网站公告为准。
(五)信托计划的期限
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18个月。如分期发行,后续各期均
应与第一期同时到期。受托人有权决定在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含该日)
起满12个月后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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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托单位的赎回
全体委托人/受益人一致确认并同意,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
运行情况及目标产品分配情况,自主决定在某一期间开放信托计划,
并在该开放期内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受益人的赎回申请或进行强制赎
回。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接受受益人赎回申请或强制赎回
信托单位的,该份信托单位根据受托人的决定将提前终止。
(七)信托财产运用
1、本信托将通过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投资于凯迪生态非
公开发行的目标股票。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凯迪生态定向增
发股票(仅限于中国境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银行存款、
国债、债券逆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投资于定向增发股票投资
比例为委托财产总值的0%-100%,银行存款、国债、债券逆回购等货
币市场工具、货币基金等投资比例为委托财产总值的0%-100%。信托
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具体事宜以《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2、受托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基金相关协议的规定,将委
托人交付的部分信托资金专项用于认购保障基金,作为本信托项下信
托财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本信托项下应认购保障基金认购金额=本
信托项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总额×1%。
3、扣除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及保障基金金额后的剩余信托资金用
于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相关费用。
4、信托存续期期间内,信托财产专户中若有闲置资金,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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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国债、债券逆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
5、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受托人与全体委托
人(或授权代表)就改变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投资范围进行协商,协商
一致后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改变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的投
资范围,无须受益人大会另行决议通过。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分配
1、受托人按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
算每份信托单位存续期间的预期信托收益,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计算
如下:
每份信托单位每日预期信托收益=1元×该份信托单位对应的预
期年化收益率×该份信托单位实际存续天数/365
单个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Σ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申购成功日
(含)起至信托单位终止日(不含)期间该受益人持有的每份信托单
位每日预期信托收益
单个受益人预期信托利益=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1元+
该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
2、受托人仅以扣除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税费、
信托费用(浮动信托报酬和投资顾问费除外)和其他负债(如有)后
的现金形式信托财产为限向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向受益人分配完
毕预期信托利益后,信托财产剩余的部分作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25%作为浮动信托报酬由受托人享有,超额收益的75%作为投资顾问费
由投资顾问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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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交易完成后,如果产生新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及公告程序,
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交易公允。
六、风险提示
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
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本金损失风险、提前终止或延期终止风险以及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可
能面临的风险等。若发生上述风险,公司可能出现收益减少或本金损
失的情况。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
位,对投资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严格执行证券投资的操作程
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将与民
生信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上
市公司收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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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投资信托产品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民生信托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金额161,826,646.78元(不含本次交易)。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
元投资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
元投资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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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信托合同》。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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