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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6-11-2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控股”)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购买民生信托

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 3000 万

元投资中国民生信托至信 266 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慧 中               鲁 桂 华            陈 汉 文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