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6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7-1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采取累积投票
制。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议案序号 100)。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1 日(周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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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2 日
(五)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5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
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参会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
中心 C 座 4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
积投票制,应选 6 人)
1.1 非独立董事余政
1.2 非独立董事刘冰
2
1.3 非独立董事陈家华
1.4 非独立董事徐建兵
1.5 非独立董事陈良栋
1.6 非独立董事严兴农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
投票制,应选 3 人)
2.1 独立董事李慧中
2.2 独立董事鲁桂华
2.3 独立董事钱爱民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应选 3 人)
3.1 监事赵英伟
3.2 监事李能
3.3 监事罗成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
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须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
议、第八届监事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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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应选人数 6 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1 非独立董事余政 √
1.02 非独立董事刘冰 √
1.03 非独立董事陈家华 √
1.04 非独立董事徐建兵 √
1.05 非独立董事陈良栋 √
1.06 非独立董事严兴农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应选人数 3 人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李慧中 √
2.02 独立董事鲁桂华 √
2.03 独立董事钱爱民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 应选人数 3 人
选举的议案》
3.01 监事赵英伟 √
3.02 监事李能 √
3.03 监事罗成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
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
的 2017 年 5 月 2 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控股”股票的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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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3 日到 2017 年 5 月 4 日,9:00-12:00,
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北京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020 010-85259036
传真号码:010-85259595
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
宿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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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
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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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416
2. 投票简称:民生投票
3.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⑴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⑵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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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⑶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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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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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
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填报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6 人
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余政
1.02 非独立董事刘冰
1.03 非独立董事陈家华
1.04 非独立董事徐建兵
1.05 非独立董事陈良栋
1.06 非独立董事严兴农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3 人
议案》
2.01 独立董事李慧中
2.02 独立董事鲁桂华
2.03 独立董事钱爱民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监事赵英伟
3.02 监事李能
3.03 监事罗成
备注:
(1)若委托人在表决意向内不做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
照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是 □否
(2)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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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⑴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⑵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⑶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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