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12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7-1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1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5月10日15:00至2017年5月11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
1
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宏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0,269,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2.61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9,981,52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2.5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7,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5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7,57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7,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5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参加了本次会
2
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
积投票)
1、选举余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徐建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家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良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严兴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人员均当
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
投票)
1、选举李慧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钱爱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3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人员均当
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1、选举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李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子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人员均当
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王成福先生、庞建华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赵英伟
先生、李能先生、罗成先生、王成福先生及庞建华先生组成。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王宏先生、齐子鑫先生、刘洪伟先生、
陈汉文先生自动卸任公司董事,刘冰先生、王彤女士自动卸任公司监
事。
在任职期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遵纪守
法、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
感谢。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表决结果(累积投票制)
提案名称
码 分类 同意股份数 比例(%) 表决结果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
1.01 非独立董事余政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当选
决权股东
4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20003533 99.78%
1.02 非独立董事刘冰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22105 7.69%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1.03 非独立董事陈家华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1.04 非独立董事徐建兵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1.05 非独立董事陈良栋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3 99.76%
1.06 非独立董事严兴农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5 0.04%
小投资者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2.01 独立董事李慧中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2.02 独立董事鲁桂华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5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2.03 独立董事钱爱民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3.01 监事赵英伟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3.02 监事李能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 119981532 99.76%
3.03 监事罗成 决权股东 当选
其中,中
104 0.04%
小投资者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李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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