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7-2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
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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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
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
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
准则进行调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
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该变更对公司上半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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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变更对公司上半年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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