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19-06-05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26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
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
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泛海能源”)将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民生典当提供
财务资助。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11)。
近日,公司已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民生典当提
供财务资助 3000 万元,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按照持股比例向
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 247.4562 万元,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一)民生典当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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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4幢102单元、202单元
注册地 北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746110679E
法定代表人: 余政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
经营范围: 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
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8 月
03 日)。
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有民生典当 92.38%股权;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民生典当 7.62%股权。
实际控制人 卢志强先生
(二)民生典当资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民生典当成立于 2003 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现为北京市典
当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具体业务涵盖房地产典当、汽车典当、民品典
当以及财产权利业务等。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情况
良好。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民生典当未经审计总资产 5.10 亿元,
净资产 3.27 亿元,2019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21.04 万元,营业
利润 849.45 万元,净利润 637.09 万元。
二、本次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委托人:民生控股及泛海能源
受托人:上海银行北京分行
借款人:民生典当
(一)公司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 3000 万元,泛海能源对民
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 247.456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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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三)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3 日
(四)还款计划:到期一次性偿还
(五)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贷款年利率 9.0%,日利率=年利率
/360。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 150%,挤占挪用罚息利率为贷款
率的 200%。逾期和挤占挪用双重违约的,罚息利率按规定择其重处。
结息方式为利随本清。
(六)服务费: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按贷款金额的 3‰一次性收取。
(七)合同修改及纠纷处理: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
解除,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的履行地为受托
人所在地。本合同若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
法院起诉。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协商或诉讼
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在争议期间,本合同
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需继续履行。
(八)其他约定
委托人承担以下职责:(1)自行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并对
借款人资质、贷款项目、担保人资质、抵质押物等进行审查。(2)
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委托人有权自主支配,并按合同约定及
时向受托人提供委托资金。(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资金,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并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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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服务费全部清偿后终止。
三、本次财务资助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民生典当提供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民生典当运营资金,保
障其业务拓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
展。
四、风险控制措施
民生典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民生典当具有控制权,能
够充分了解其经营及财务状况,本次向其提供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公
司将密切关注民生典当经营情况,最大限度保证委托贷款的资金安
全。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8000 万元,不存
在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六、其他事项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公司
将在此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若有闲置募集资金,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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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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