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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对2019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上述通知的规定,规范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也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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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债务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

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

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和发展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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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

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民生典当

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

助,交易公允、透明,并未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民生典当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相对可控。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有利于提高民

生典当的融资效率,有利于民生典当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

及股东利益。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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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交易公允。民生典当

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业

务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因此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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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鲁桂华                   独立董事:吴革




     独立董事:孟捷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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