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中国民生
信托-至信 772 号荣盛地产股权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 4300 万元投资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中
国民生信托-至信 772 号荣盛地产股权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由于民生信托与民生控股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鲁桂华 独立董事:吴革
独立董事: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