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3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 年4月14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 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余政董事长 1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1,814,38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624,183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2.67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90,20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22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32,95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3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2,755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1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90,20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22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3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4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8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通过委托贷款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北京民生典当 6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 过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一年,具体资金提供将根据民生典当的实 际需要,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 助的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 民生典当财务资助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民生典当另一股 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同比例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 助。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民生典当另一股东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对民生典当提 7 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0,634,1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0311%;反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21%;反 对1,18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8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8 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