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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5-16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风险
控制总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陈家华先生为公司总裁,张颖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严兴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陈良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郑彤女士为公司风险控制总监。上述议
案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相关人
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和相应的决策、监督和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家华先生为公司总裁、严兴农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陈良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郑彤女士为公司风险控制
总监、张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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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鲁桂华




     独立董事:吴革




      独立董事: 孟捷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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