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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48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在北京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 6 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独立董事孟捷先生因参加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书

面委托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余政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余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三年。

    余政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33)。



                                  1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任期三年。

   张建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33)。

   三、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孟捷

   委员:鲁桂华、吴革、余政、张建军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吴革

   委员:孟捷、鲁桂华、陈良栋、严兴农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鲁桂华

   委员:孟捷、吴革、陈家华、冯壮勇

   (四)战略发展委员会(5人)

                                2
   主任委员:余政

   委员:张建军、陈家华、吴革、鲁桂华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家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259007

    传真:010-85259595

    电子邮箱:zhangy@mskg.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

    邮编:100005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兴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七、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
                                   3
权:0票)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良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八、关于聘任公司风险控制总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风险控制总监,任期三年。

   九、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成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三年。

   王成福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6)。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259036

    传真:010-85259595

    电子邮箱:wangcf@mskg.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

    邮编:100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4
披露的《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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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家华先生,经济学硕士,讲师职称。历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董事等。现任民生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民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家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陈家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严兴农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潍坊市商业银行潍

城区支行行长,潍坊市商业银行副行长等。现任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裁,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严兴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2,875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严兴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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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良栋先生,工程硕士,会计师。历任香港金威云石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潍坊鸢飞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等。现任民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民生典当有

限责任公司监事,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

    陈良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

3 条所规定的情形。陈良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郑彤女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商账部经理,信

用部经理,金融事业部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民生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

    截至目前,郑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郑彤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7
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颖女士,法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高级秘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

任、总裁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助理总裁等。现任民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张颖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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