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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53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一年,该额度可

      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股票、

      债券、证券回购、证券逆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

      产支持证券,以及通过投资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等,具

      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

      超过额度范围。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保险经纪”)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签订了银行理财合同,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购买“财富班车进取

      之新客理财”(以下简称“新客理财”)3000 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   受托机构   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     资金   是否   产品预期收   其

                   类型              (万元)                    来源   保本   益率         他

财富班车进取之新   银行   浦发银行   3000           68天         自有   否     4.20%/年     无


                                                1
客理财             理财   北京分行                   资金

                   产品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

             2、产品代码:2301157378

             3、理财产品登记编码:C1031015B000085;客户可依据该登记编

         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上查询产品信息

             4、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成立日:2015 年 7 月 10 日

             6、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产品成立日

         不能开放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 9:00 至 17:00

         为开放时间,但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开放

         时间。

             7、申购及申购确认日: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

         申请,T 日申购,T+1 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份额,T+1 日若浦发银

         行扣款成功并确认份额即为申购确认日。(T 日、T+1 日均为工作日)

             8、投资期限:68 天

             9、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 68 天。

             10、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若有)。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11、赎回:客户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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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产品预期收益率:4.20%/年

    13、银行提前终止权: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4、投资金额:3000 万元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 AA 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 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

ABN 等以及 ABS 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

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

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理财产品拟配置资产的比例为如下,浦发银行可能根据实际情况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高流动性资产所配置资产包括现金、回购、拆借等, 债券、债券

基金等, 存放同业、货币市场基金等,占比 20%-80%;其他资产所配置

资产包括信托计划 、定向计划, 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

化债权资产,占比 20%-80%。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目的、影响及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

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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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

本理财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

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

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

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 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

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

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

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对于合同约定可进行赎回操作的

产品,若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

风险。

    5. 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

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

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

                             4
部收益或本金的回收。

    6. 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

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

险。

    7.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

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

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

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

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

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

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

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

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

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理财产品违反该

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

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

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

后剩余的客户理财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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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本理财产品可能因投资标的的价格波动、所配置信用产品所

涉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付息、还款义务、所配置信用产品

因为面临重大的损失而被止损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收益低于预期收

益,甚至出现负收益和本金面临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10. 上述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以上

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浦发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

观点。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在选择交易对方时,重点选择资信级别高、财务状况好、无不

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同时,将通过分散投资标的控制风

险。

    3.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银行理财合同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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