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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

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

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相同,张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陈卫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卫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滚存认购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滚存认购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金额为 1 亿元,期限一年,预期收益率为 6.8%/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滚存认

购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简历

    张建军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职称。先后在中国人民

警官大学新闻系、新华社国内部、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中央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任职。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制度及公共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兼),泛海公益基金会理事、副秘

书长(兼),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监事会办公室(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泛海公益基金会理

事、副秘书长(兼)。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兼),

泛海公益基金会理事、副秘书长(兼),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张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建军先生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卫民先生,197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中铁工程总公司第三工程局项目财务

部长,先后在北京博集天卷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北京博润恒业科技文

化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会计、主管会计,曾任第一视频信息工程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财务部主管会计、北京中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

计、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会计经理、会计高

级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陈卫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卫民先生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