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0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
案》、《关于滚存认购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同意陈卫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
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滚存认购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的议案》
公司滚存认购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滚存认购中融-汇
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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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革 孟捷 王玉涛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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