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通过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严兴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涉及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材料,严兴农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公司董事会增补严兴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严兴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吴革 孟捷 王玉涛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