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 投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现有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核查,现就公司衍生品投资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制定《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等衍生品投资制度,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二、公司本期衍生品投资业务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依照股东大会审批 额度、方式开展业务; 三、公司本期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针对公司出口业务,与境内金融机构签订 外汇远期合约,利于公司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无投机性操作,不存在 履约风险;交易均根据公司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独立董事签字: _ _ 赵曙明 叶永福 俞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