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鹅A: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特别提示公告2014-07-29
股票代码:000418 200418 股票简称:小天鹅 A 小天鹅 B 公告编号:2014-33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
的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ITONI INVESTMENTS
DEVELOPMENT LTD.公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4]636 号),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告了《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根据《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自 2014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8 月 1 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前 3 个交易日内(即 2014 年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8 月 1 日),预受股东不得
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相关操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再次做
出以下特别提示:
1、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即 2014 年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
8 月 1 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由于B股交易实行T+3交割,投资者于2014年7月30日(含当日)之后买入
的小天鹅B股股份不能申报预受收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请查阅 2014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