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鹅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08-27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各位高管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2、公司聘任高管的提名程序与董事会聘任高管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各位高管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
职责要求;
4、我们同意聘任殷必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孙宇男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同意聘任周斯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独立董事:
蒋青云 陶向南 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