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 修改前为: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网 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出席。公司依照法律的规定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修改后为: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通 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