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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7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18 年 12 月 14 日到期。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尚未取得正式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不影
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形
成如下决议: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14 日)。
    2、 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
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14 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
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