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或“公司”)与太平洋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太平洋证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签订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 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故太平洋证券需要对吉林化纤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持续督导。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吉林化纤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0 号)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75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 6.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35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6,65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原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汇入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071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1,772.68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2018 年募集 序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 项目 资金投入金 号 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1 万吨人造丝细旦化升级改造项目 0.00 46,949.02 2 1 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 0.00 29,926.78 3 3 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目 14,739.03 94,896.88 合计 14,739.03 171,772.68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 费支出)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 0802210629200077991 98,569.89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0710447011015200003945 14,039,919.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支行 22050161633800000014 4,431.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 07281001040013631 63,264.82 合 计 14,206,185.2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3%,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 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 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3%,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3%,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 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 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3%,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 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向募集资 金账户归还了 4,000 万元和 2018 年 12 月 7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12,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三个月。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相关规定,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进 行协议存款。 理财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理财期限 92 天 92 天 183 天 43 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认购金额 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 人民币贰亿元 人民币贰仟万元 人民币贰亿元整 理财产品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 理财产品到期日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6 年 7 月 6 日 客户预期最高年 3.40% 3.40% 4.00% 3.20% 化收益率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到期已取得收益 3,599,342.46 401,095.89 753,972.6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相关规定,2016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协议存款。 理财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理财期限 36 天 181 天 47 天 40 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 人民币壹亿陆仟万 人民币柒仟万元 认购金额 人民币贰亿元整 整 元整 整 2016 年 10 月 14 理财产品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12 日 2016 年 8 月 25 日 2016 年 8 月 25 日 日 2016 年 11 月 23 理财产品到期日 2016 年 8 月 17 日 2017 年 2 月 22 日 2016 年 10 月 11 日 日 客户预期最高年化 3.20% 4.00% 3.20% 3.20% 收益率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到期已取得收益 441,863.01 3,173,698.63 824,109.59 245,479.45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相关规定,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协议存款。 理财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保本浮动型 理财期限 42 天 56 天 43 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认购金额 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理财产品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23 日 2017 年 4 月 11 日 2017 年 6 月 13 日 理财产品到期日 2017 年 4 月 6 日 2017 年 6 月 6 日 2017 年 7 月 26 日 4.20% 4.30% 4.00% 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已扣除托管费) 到期已取得收益(元) 773,260.27 1,055,561.64 424,109.59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 资金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专字[2016]1550 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47,418,488.19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7,418,488.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披露日自有 序 金额 拟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万吨人造丝细旦 1 46,794 46,790 24,741.85 24,741.85 化升级改造项目 1 万吨可降解塑料 2 45,840 29,610 0 0 级醋酸纤维素项目 3 万吨高改性复合 3 95,672 95,600 0 0 强韧丝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准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专字[2016]1550 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及原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并已披露。 (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 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 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并已置换 金 额 为 220,510,922.66 元 , 其 中 1 万 吨 人 造 丝 细 旦 化 升 级 改 造 项 目 置 换 13,136,379.61 元;1 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置换 137,171,672.05 元;3 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目置换 70,202,871.00 元。 (六)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吉林化纤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原计划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美 克”)实施的“1 万吨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总投资 29,626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投入 29,610 万元,变更为“1 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 由公司实施,总投资 45,840.4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9,610 万元。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址》,同意 3 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目变 更实施地点,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本公司厂区内变更为本公司厂区 附近的新地块。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 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结合 实际情况,在以下银行开设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账号:0802210629200077991) 2、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710447011015200003945) 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支行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050161633800000014) 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728100104001363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和保荐 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 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吉林化纤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系发行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化纤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 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吉林化纤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2,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39.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61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61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772.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17.22% 项目可 是否达 是否已变更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到 项目(含部 入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2) 进度(3)=(2)/(1) 预计效 分变更) 金额 期 效益 重大变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1 万吨人造丝细旦化升 2016 年 7 月 28 否 46,790.00 46,790.00 0.00 46,949.02 100.34% 5,706.69 是 否 级改造项目 日 2、1 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 2017 年 3 月 1 是 29,610.00 29,610.00 0.00 29,926.78 101.07% 9,222.04 是 否 续纺长丝项目 日 3、3 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 否 95,600.00 95,600.00 14,739.03 94,896.88 99.26% 不适用 否 丝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2,000.00 172,000.00 14,739.03 171,772.68 99.87% 14,928.73 超募资金投向 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无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址》,同意对 3 万吨高改性复合 点变更情况 强韧丝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本公司厂区内变更为本公司厂区附近的新地块。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 9 月 22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 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原计划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克”)实施的“1 万吨可降解 况 塑料级醋酸纤维项目”,总投资 29,926.7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9,610 万元,变更后项目“1 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由公司实施, 总投资 45,840.4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9,610 万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9,926.78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化纤股分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万吨人造 丝细旦化升级改造项目置换资金 13,136,379.61 元, 1 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置换资金 137,171,672.05 元,3 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 目置换 70,202,871.00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 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专字[2016]1550 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 247,418,488.19 元,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47,418,488.49 全部置换完 毕.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 9.3%,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3%,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 流动资金情况 的 9.3%,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 的 9.3%,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4,000 万元和 2018 年 12 月 7 日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 1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 用期限未超过三个月,在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后,公司后续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17,726,741.90 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14,206,185.27 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及去向 支出)均存放在公司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 姝 刘 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