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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进展的公告2021-07-15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4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月27日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20)。
       近日,公司收到了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吉)应急罚
[2021]ZZFJ009号),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公布的《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27”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现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7日23时10分许,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受
伤,直接经济损失829.52万元。
       2021年3月5日,由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并聘请纺织、化工行业
及安全管理、电力、设计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原因与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公司长丝八车间部分排风机停电停止运行,该车间
三楼回酸高位罐酸液中逸出的硫化氢无法经排风管道排出,致硫化氢从高位罐顶部敞口
处逸出,并扩散到楼梯间内。硫化氢在楼梯间内大量聚集,达到致死浓度。一名员工在
经楼梯间前往三楼作业岗位途中,吸入硫化氢中毒,在对其施救过程中多人中毒,导致
事故后果扩大。
       (二)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27”较大中毒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
       三、对公司的处罚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
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作出罚款陆拾玖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有关公职人员:对于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的党政纪处分,由吉林省纪
检监察机关提出。
    2.其他有关人员: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建议企
业分别给予相关人员撤职、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
    四、公司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全面排查,落实整改。
    1.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全面加强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重点环节过程管控;
    2.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粘胶纤维行业建设项目设计、
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3.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对全部粘胶纤维生产线实施彻底排查,对所有岗位安全风险
和有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全面梳理现有的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分析研判事故风险隐患,及时修订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补齐现场处置方案,合理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
练,尤其是多部门、多车间协同联合应急演练。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事故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以
及事故报告等知识的掌握,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情况时
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避免事态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做
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行政处罚告知书》
    2.《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27”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