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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2-30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准”)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
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
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
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
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
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
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
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
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
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
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
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
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
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
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
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首席
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1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262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 2021年度业务收入 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4亿元,总计为20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71.23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
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
和供应业(3家)、金融证券业(2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2家)、商务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34.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
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准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
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
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徐运生,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楠,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自2016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21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先后为上
市公司ST利源、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签署过1家金融企业的审计
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洪峰,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起持续在中准执业,曾先后为中科英华、海南海德、石岘
纸业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报务。自2021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审计收费拟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治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
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准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该所在全国同行业中具
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认为其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
了如下意见: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
计机构,该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
严谨,工作扎实。同意2022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续聘中准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 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