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化纤,代码:000420)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根 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本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确 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徐樑华、丁晋奇、吕晓波、李金泉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