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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报告2022-05-28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

                  专项鉴证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专项鉴证报告
                             中准专字[2022]2196 号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中准审字[2022]213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前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吉林化纤公
司编制的《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吉林化纤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号—业务办理》(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
相关规定编制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专项鉴证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专项鉴证意见。

    三、形成专项鉴证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鉴证工作,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号—业务

办理》(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规定编制且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专项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
                                     -1-
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吉林化纤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 1 号—业务办理》(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吉林化纤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该情况表应当与
经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鉴证意见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出具的,仅作为吉林化纤公司披露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情 况 专项 鉴 证 报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6126

Add: 4th Floor,No.22,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6126




                                                             -2-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020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备注

营业收入                                         358,015.46                          249,971.4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

                                                              销售材料、出租房                    销售材料、出租房
           其他业务收入                         17,460.86                              9,982.22
                                                                屋及设备等                          屋及设备等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40,554.60                            239,989.23

本表于2022年5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 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