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2-3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 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8 人,代表股份 448,840,5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7000%。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381,889,87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61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6,950,65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18人,代表股份66,950,6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7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公司《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五)审议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六)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七)审议公司《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及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八)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九)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 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673,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0%;反对1,167,0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83,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69%;反对1,167,02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驭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建航、蒋玉梅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