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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2-3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
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8 人,代表股份 448,840,5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7000%。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381,889,87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61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6,950,65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18人,代表股份66,950,6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7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公司《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五)审议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六)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七)审议公司《确认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及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八)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九)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
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673,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0%;反对1,167,0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83,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69%;反对1,167,02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816,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1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26,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09%;反对 1,023,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驭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建航、蒋玉梅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