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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股东关于减持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2-84




                      股东关于减持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股东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上

述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和司法拍卖竞得。本次减持后,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199,570,848 股。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15 号 6F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吉林化纤                     股票代码                       00042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500.0000                               1.02

         合 计                          2,500.0000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457.0848                9.13        19,957.0848            8.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57.0848                9.13        19,957.0848            8.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