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1-04-16
南京公用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材料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董事会相关材料,并就相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及初步审查,基于客观、独
立的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
性,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我们认真审核了有关交易价格、定
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各项审计业务。我们同意将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耿成轩 方忠宏 周旭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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