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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公用: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1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

资料。2021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

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之《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祥先生、周伟先生、杨国平先生、纪伟毅先生、商海彬先生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忠宏先生、周旭先生、叶

邦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



                                   1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最终修订

结果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之《公司章程》修正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向杭州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

(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朗辉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



                                     2
上限为人民币 21,070 万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借

款上限为人民币 21,930 万元,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实际借款期限以银行出账日为准,借款年利率 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之《关于控股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00 在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

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十七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之《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3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祥:1971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研究生。曾任南京城建项目建

设管理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经理、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伟:1980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曾任公司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员、资产管理部项目管理员、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资产管理部副部

长、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国平:1956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曾任上海市公用事

业管理局办公室、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等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现任大众交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并担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

本公司董事。

   纪伟毅:1966 年生。曾任英国燃气专业学会远东分会主席,港华燃气高级

副总裁、华东区域总经理,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南京高淳港华燃气

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港华燃气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商海彬:1979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曾任南京市自来水总

公司供水分公司计财科科员,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抄收管理所计财科科员,南

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计财处科员,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本公司董事。

   商海彬先生除在控股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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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祥先生、周伟先生、杨国平先生、纪伟毅先

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忠宏:1965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

第 414 团反坦克导弹第一营 3 连一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特务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后勤处战勤参谋,中国人

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火箭布雷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

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反坦克导弹第二营 4 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

导弹第 414 团司令部管理股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陆军第 12 集团军军

事法院副营职审判员、正营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

军事法院正营职审判员、副团职审判员、正团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四级高

级法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现

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专职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旭:1970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

师,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江苏代表处证券营业部交易员,中国信达信托

投资公司南京石鼓路证券营业部研究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南京石鼓路证券营

业部研究部经理,南京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副所长。现任南京证券

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叶邦银:1970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教

师、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教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国富中审学院任副

院长,南京会计服务业商会副会长,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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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潜阳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方忠宏先生、周旭先生和叶邦银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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