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独立董事意见2021-07-29
南京公用十一届二次董事会材料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董事会相关材料,基于客观、独立
的判断,现就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唐山赛德向唐山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活其闲置资
金,提高资金效益。在对唐山建投提供借款的同时,也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比例同利率提供了财务资助,有效减轻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
2、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被资助对象唐山建投属于国有独资公司,不能如期履行
偿债义务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唐山建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唐山赛德向唐山建投和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 方忠宏 周旭 叶邦银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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