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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公用: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1-6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
料。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市场化选聘的
职业经理人)、中层及资深人员、核心业务/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
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提升公司内部成长原动力,提
高公司自身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股
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
    董事李祥、周伟、陈志平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建立与公司业绩和长期战略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整体薪酬结构
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市场
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中层及资深人员、核心业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为公
司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竞争优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李祥、周伟、陈志平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
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公司制定了《南
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李祥、周伟、陈志平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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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ninfo.com.cn)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
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
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
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授权董事会可以将未实际授予、激
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
书或确认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在股份变动后及时办理公司工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
宜,终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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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为 2021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就 2021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
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事情及事宜;
    (14)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董事李祥、周伟、陈志平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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