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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公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15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我们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

 的发展出谋划策,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我们全部亲自出席,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了解并

 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度,

 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亲自       委托
               报告期内                         缺席       报告期内         列席
独立董事                      出席       出席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次)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次)
                              (次)   (次)
方忠宏            12            12       0       0             2             2

周 旭             12            12       0       0             2             2

叶邦银            8             8        0       0             1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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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重大事项在审议和核查后,均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我们对公司计

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我们对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利

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控股

公司朗优置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对公司选

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我们对控股公

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我们对公司参

与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参加了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全部会

议,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情

况、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

并最终形成决议。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公司、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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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就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审

慎讨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参加了 2021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全部会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提

交董事会审议。

    3、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参加了 2021 年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就

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增补董事进行事前资格审

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我们参加了 2021 年战略委员会全部会议,就

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及合作开发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

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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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我们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的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发生。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

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

提升企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

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方忠宏   周旭   叶邦银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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